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有了飞速发展,同时,贫富差距逐渐增大。城市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地域,其产业丰富,人口密集,异质性较强,贫富悬殊尤为明显,在目前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不能完全解决城市问题的背景下,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相对于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多元主体参与激发了社会活力,改变传统的自上而下模式,参与模式从消极应对到积极主动,各治理主体的行为方式也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社会治理理论为贫困儿童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研究提出一个新的研究视角,本文通过分析城市贫困儿童的现状、贫困致因与贫困影响,分析现有管理模式不足之处,对其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提供对策,充实社会治理的创新性与实践性,为相关部门制定城市贫困儿童治理措施提供一定的参考。本文运用访谈法分析了城市贫困儿童面临的贫困困境,这对处于青少年阶段的儿童能否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现有支持政策较为分散,没有形成体系,在针对贫困儿童的专项救助上仍然是缺乏的。要想有效治理贫困儿童,既需要考虑国家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创新,又必须发挥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如何有效建立贫困儿童社会治理体系将是治理贫困儿童的关键所在。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具有宏观调控的职能,在服务中政府应当充分发挥职能,增加政策性支持;社区作为城市贫困儿童熟悉的社会环境,应当拓展服务空间,改进服务方法,为城市贫困儿童构建公正良好的生活平台;社会服务机构的专业性人才与多样化服务是其独特的优势,但当前社会服务机构较为松散,应当建立社会服务机构网络来优化资源配置,挖掘服务潜能;个人是城市贫困儿童社会关系中较为亲近的一类,服务易于开展与接受,其灵活性导致其连续性较差,应当对个人进行管理,以便形成长效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