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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早报》10月24日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黄金荣在北京铁路局营业处购买了一张从北京到义乌的车票,票价为203元。购买车票本身并没有问题,但凑巧的是学法律出身的黄先生事后得知,其购买的车票中包含了基本票价2%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约3.98元,却无人告知。结果黄先生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由,一纸诉状将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自此,牵出了“尘封”54年的火车票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