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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传来消息,到2010年底,厦门将建威4万套社会保障性住房,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需要,力争做到社会保障性住房“按需分配”。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具体包括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廉租房和安置房等类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于2006年全面铺开,主要用于满足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