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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实施以来,浙江省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步走上了法治化轨道,全省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浙江省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0%以上,企业主认识不足,企业领导还尚未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企业的自身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为切实落实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作者就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自身管理体系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