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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是1987年11月 21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北京市物价局修改了《关于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管理的试行办法》。“双信”工作由市物价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组织并领导管理。区县物价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组织开展这项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在区、具政府领导直接领导下审批“双信”单位。市场价局没有审批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也没有审批权。“双信”的荣誉是区、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双信”的牌匾也是区、县人民政府挂上去的。 在今年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