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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时不时成为热门话题。一方面,并购事件轮番上演。2013年初至今,全球并购市场的交易量已达到了过去5年同期的最高水平。仅在2月份,美国华尔街就出现了四宗200亿美元左右交易;一方面,并购多多少少关乎行业垄断,并购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反垄断部门的审查。这不,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目前面临欧盟的深入调查,关于法国政府提供的70亿欧元债券担保是否符合反垄断法。
全球范围内的反垄断案例,微软反垄断案是最为著名的,时间跨度长、波及范围广、罚款金额大。不仅日本、韩国和欧盟对微软展开反垄断调查,美国多个城市政府联合起来对微软提出诉讼。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反垄断问题专家罗伯特·利坦认为,创新是美国经济最为重要的推动力,微软一案具有开创先例的价值。
近年来中国本土“动作”最大的反垄断案要属四年多前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据商务部通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将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务部依法做出禁止此项收购的决定。这是自2008年8月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个未通过反垄断审查的案件。商务部官员解释,一旦收购完成,可口可乐会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传导至果汁饮料市场。
经济活力来自于竞争,这是连普通老百姓都明白的常识。老百姓购物往往要“货比三家”,正因为有了三家的货可以比较,老百姓才可能享受到更高的质量、更低的价格和更好的服务。比如,电信分拆之后带来的种种好处,这是谁都体会得到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11月9日宣布启动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反垄断调查,随后两家企业提交了整改方案和中止调查的申请。虽然结果不像有些专家和老百姓预想的那样重额处罚,但这个事情依旧让老百姓们兴奋不已。回过头看,我们很难想象电信还是处于一家垄断的状态。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的比喻非常精辟,“即使两个魔鬼一块跳双人舞,也比一个天使跳独人舞更加起劲。”竞争和创新是一对好伙伴,而它们最大的“敌人”是垄断。世界首部反垄断法——美国《谢尔曼法》于1890年制定,距今已过去100多年,法律所体现的涵义与精神在今天依然发挥作用,正是反垄断法,维护了美国市场的竞争秩序,推动了该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
企业通过市场竞争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这是现实需要也是值得提倡的,但如果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进行排斥、限制竞争行为,这就不行。排他性的垄断往往压制技术创新,也会扼杀创新型中小企业。
实践告诉我们,一个国家和地区,抑或一家企业,要想获得长久的发展,就必须要源源不断注入创新的血液,而这需要以一种大张旗鼓的气势,打破垄断降低门槛引入竞争。如果没有竞争,企业可能就疏于创新,而市场也就失去激励机制。有了竞争,往往就有了创新,有了创新,往往又会进一步推动竞争。竞争能让标杆企业更加具有责任意识,引导并创造一个有利于共同进步的行业生态。可以说,一个有活力有前途的行业,向来都是创新意识浓厚的行业。
纵观欧美企业发展史,不论是制造业还是IT业,通用、波音、强生、英特尔、谷歌、苹果等等巨头们,都遭受过反垄断的调查。需要指明的是,调查的目的不是针对或保护哪家企业,而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精神,维护创新的土壤和空气,维护消费者权益。因为,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任何损害竞争的行为都会令社会福利受损。重视这点比什么都重要。
全球范围内的反垄断案例,微软反垄断案是最为著名的,时间跨度长、波及范围广、罚款金额大。不仅日本、韩国和欧盟对微软展开反垄断调查,美国多个城市政府联合起来对微软提出诉讼。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反垄断问题专家罗伯特·利坦认为,创新是美国经济最为重要的推动力,微软一案具有开创先例的价值。
近年来中国本土“动作”最大的反垄断案要属四年多前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据商务部通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将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务部依法做出禁止此项收购的决定。这是自2008年8月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个未通过反垄断审查的案件。商务部官员解释,一旦收购完成,可口可乐会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传导至果汁饮料市场。
经济活力来自于竞争,这是连普通老百姓都明白的常识。老百姓购物往往要“货比三家”,正因为有了三家的货可以比较,老百姓才可能享受到更高的质量、更低的价格和更好的服务。比如,电信分拆之后带来的种种好处,这是谁都体会得到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11月9日宣布启动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反垄断调查,随后两家企业提交了整改方案和中止调查的申请。虽然结果不像有些专家和老百姓预想的那样重额处罚,但这个事情依旧让老百姓们兴奋不已。回过头看,我们很难想象电信还是处于一家垄断的状态。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的比喻非常精辟,“即使两个魔鬼一块跳双人舞,也比一个天使跳独人舞更加起劲。”竞争和创新是一对好伙伴,而它们最大的“敌人”是垄断。世界首部反垄断法——美国《谢尔曼法》于1890年制定,距今已过去100多年,法律所体现的涵义与精神在今天依然发挥作用,正是反垄断法,维护了美国市场的竞争秩序,推动了该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
企业通过市场竞争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这是现实需要也是值得提倡的,但如果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进行排斥、限制竞争行为,这就不行。排他性的垄断往往压制技术创新,也会扼杀创新型中小企业。
实践告诉我们,一个国家和地区,抑或一家企业,要想获得长久的发展,就必须要源源不断注入创新的血液,而这需要以一种大张旗鼓的气势,打破垄断降低门槛引入竞争。如果没有竞争,企业可能就疏于创新,而市场也就失去激励机制。有了竞争,往往就有了创新,有了创新,往往又会进一步推动竞争。竞争能让标杆企业更加具有责任意识,引导并创造一个有利于共同进步的行业生态。可以说,一个有活力有前途的行业,向来都是创新意识浓厚的行业。
纵观欧美企业发展史,不论是制造业还是IT业,通用、波音、强生、英特尔、谷歌、苹果等等巨头们,都遭受过反垄断的调查。需要指明的是,调查的目的不是针对或保护哪家企业,而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精神,维护创新的土壤和空气,维护消费者权益。因为,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任何损害竞争的行为都会令社会福利受损。重视这点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