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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底部、沿街设置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网点的情况日见普遍。这种商业建筑一般为1~2层。2层的商店其下部为铺面,上部为居室或周转库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都为独立单元,只有门面对外。这种建筑的人流较大、储存的商品种类也较复杂,不同火灾危险等级的物品都有,其火灾的危险性比普通住宅大。关于这种商业建筑的消防问题在规范中缺乏针对性的条文,故做法各不相同。设置的消防设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