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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具有双重属性,一是政府管理,制定经济效益为导向的土地政策;二是基层社区管理,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民资格和村民待遇。在基层组织中女性几乎集体缺席,而绝大多数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秉持男娶女嫁的规则,通过民主表决制定出男性中心的村规民约,最终通过执行力将出嫁女等排除出去,形成了环环相扣、上下呼应的集体父权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