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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结果引用制度是适应信息社会、信用经济和政府职能社会化背景而出现的一种制度形式,是优化金融监管、提升监管绩效的必要制度安排,是完善金融市场结构、提高市场运行效率的重要手段.因诱发评级失灵、推波助澜金融危机废除信用评级结果引用制度是因噎废食之举.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树立规制信用评级结果引用行为的理念,制定规制信用评级结果引用行为的法律规范;确立“市场生产、主动评级、用者付费”模式保证信用评级结果信息这类公共产品的供给;适时制定统一、透明、动态的信用评级机构认可制度;针对结构性金融产品评级制定专门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