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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政府是县域生态农业型示范区建设的主导力量,20多年来,推动着县域生态农业型示范区建设的深入发展。虽然如此,但是也存在着生态管理能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社会关系协调能力三个方面的行为欠缺以及优惠政策和权力寻租、控制和反控制、强烈的自我发展倾向、随机干预四个方面的行为异化。透析政府行为的欠缺与异化,是政府行为正常运作的必然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