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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本文主要针对债权人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认为债权人对重组债权计提不同金额的资产减值准备,会导致其债务重组损失信息的披露项目不同,从一致性原则出发,应对债权人债务重组损失信息进行统一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