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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信息宣传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领导决策和实施决策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全面展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形象,宣扬检察工作主题,推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有力武器;是检察机关弘扬先进典型,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精神的重要舆论保障和智力支持,是实行检务公开,开展法制宣传的窗口;也是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取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的纽带和桥梁。新形势下,检察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愈见凸显,它不仅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方面起着其他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还为党委、人大领导了解、监督、支持检察工作,为领导民主决策和推动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基层检察院信息宣传工作的现状
以梧州市某个基层院为例,三年来,该院检察信息宣传工作呈逐年上升的态势。2008年,该院新闻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3篇,信息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用1篇,其中省级3篇、市级1篇。2009年,针对检察信息宣传工作较其他业务落后的现象,量少、质量参差不齐的现实,2010年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激励措施,创下了历史最高,新闻稿件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62篇,其中国家级媒体采用8篇、省级媒体采用50条,国家级媒体中《检察日报》、正义网采用8篇,信息被自治区检察院采用6篇,有力地宣传了检察机关形象和推动其他检察业务工作。2011年该院信息方面,被自治区检察院采用信息3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滑54%。宣传方面,被省级以上报刊采用16篇,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用14篇,被省级以上网络媒体采用100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滑36.6%。
该院的主要做法:一是把检察信息宣传作为一项重点、亮点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年初将任务分解到科室、人,年终考核时把信息宣传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先争优的一个标准;二是实行检察宣传奖惩制度。制定《信息调研宣传奖惩办法》,奖勤罚懒,年终兑现;三是选配文字功底好,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检察干警负责检察信息宣传工作;四是加强与上级检察机关和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把该院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宣传出去;五是加强与各科室的协调配合、广挖信息宣传素材。
二、检察信息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认识误区:很多人认为:基层检察院的信息宣传工作是一种很“虚”的工作,搞不搞无所谓,只要把检察业务建设这个“主业”搞好就行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这反映出当前某些基层检察院对信息宣传工作的漠视,信息捕捉和宣传意识不强,导致干警参与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信息宣传工作的开展,使信息宣传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写作力量较弱。基层院的主要信息宣传工作往往集中在少数干警身上,很少有专职检察信息宣传人员,由于办公室事务繁杂,很难专心从事信息宣传工作,加上办公室属于综合部门,强调服务功能,很少干警愿意长期干下去,通常是一个老兵带一个新人,并且未受过系统的培训或学习,写作和法理水平有待提高,对大型宣传报道及撰写经验做法方面的信息往往力不从心。
(三)报道方法单一。以某个基层院为例,今年1至10月,宣传报道大多以报刊、网络新闻媒体为主,电台、电视宣传非常少,专题宣传和阵地宣传也未形成有效规模。检察工作亮点、热点未能有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广镜头的立体性、深刻性的专题宣传,有时发稿不够及时,过了新闻时效,致使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不能向社会及时、全面、广泛的进行报道宣传。信息方面,被自治区院和高检院采用的领导思路类信息、经验类信息和综述类信息少,被采用的大多是动态信息。院内编发的《工作简报》主要是政工科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的做法,没有某一类案件和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分析研究和经验材料的综合报道,被上级检察机关对口部门采用率低。
三、加强检察信息宣传工作的对策建议
基层检察院,在条件、能力受到一定限制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开展检察作息宣传,充分利用检察信息宣传的舆论阵地和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功能,发挥信息宣传工作的优势作用,是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重点扶持
检察信息宣传工作作为检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检察工作的喉舌,要在全院范围内强化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行动上,多一分关爱、多一点关注,予以重点扶持。从领导层面和力度上予以倾斜。要把检察信息宣传与其他业务工作的重要性同等对待,甚至要因为其基础相对薄弱而对其予以更多重视,做到政策上倾斜、经费上保障、人员上照顾。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形成合力
一是把检察信息宣传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年初将任务分解到各局、科、室、队,年终考核时把是否完成任务作为部门和个人评先、提拔任用的标准之一。二是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检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建立责任制,制定奖励措施,年终进行考核,对不同层级媒体发表的信息宣传,给予倍数不等的奖励,做到年终予以一次性兑现。2010年度,上述提到的某个基层检察院拿出7000多元,重奖在信息宣传上作出成绩的干警,并重罚不完成任务的个别科室。通过奖勤罚懒,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写作热情。
(下转第23页)
一、基层检察院信息宣传工作的现状
以梧州市某个基层院为例,三年来,该院检察信息宣传工作呈逐年上升的态势。2008年,该院新闻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3篇,信息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用1篇,其中省级3篇、市级1篇。2009年,针对检察信息宣传工作较其他业务落后的现象,量少、质量参差不齐的现实,2010年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激励措施,创下了历史最高,新闻稿件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62篇,其中国家级媒体采用8篇、省级媒体采用50条,国家级媒体中《检察日报》、正义网采用8篇,信息被自治区检察院采用6篇,有力地宣传了检察机关形象和推动其他检察业务工作。2011年该院信息方面,被自治区检察院采用信息3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滑54%。宣传方面,被省级以上报刊采用16篇,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用14篇,被省级以上网络媒体采用100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滑36.6%。
该院的主要做法:一是把检察信息宣传作为一项重点、亮点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年初将任务分解到科室、人,年终考核时把信息宣传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先争优的一个标准;二是实行检察宣传奖惩制度。制定《信息调研宣传奖惩办法》,奖勤罚懒,年终兑现;三是选配文字功底好,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检察干警负责检察信息宣传工作;四是加强与上级检察机关和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把该院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宣传出去;五是加强与各科室的协调配合、广挖信息宣传素材。
二、检察信息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认识误区:很多人认为:基层检察院的信息宣传工作是一种很“虚”的工作,搞不搞无所谓,只要把检察业务建设这个“主业”搞好就行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这反映出当前某些基层检察院对信息宣传工作的漠视,信息捕捉和宣传意识不强,导致干警参与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信息宣传工作的开展,使信息宣传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写作力量较弱。基层院的主要信息宣传工作往往集中在少数干警身上,很少有专职检察信息宣传人员,由于办公室事务繁杂,很难专心从事信息宣传工作,加上办公室属于综合部门,强调服务功能,很少干警愿意长期干下去,通常是一个老兵带一个新人,并且未受过系统的培训或学习,写作和法理水平有待提高,对大型宣传报道及撰写经验做法方面的信息往往力不从心。
(三)报道方法单一。以某个基层院为例,今年1至10月,宣传报道大多以报刊、网络新闻媒体为主,电台、电视宣传非常少,专题宣传和阵地宣传也未形成有效规模。检察工作亮点、热点未能有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广镜头的立体性、深刻性的专题宣传,有时发稿不够及时,过了新闻时效,致使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不能向社会及时、全面、广泛的进行报道宣传。信息方面,被自治区院和高检院采用的领导思路类信息、经验类信息和综述类信息少,被采用的大多是动态信息。院内编发的《工作简报》主要是政工科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的做法,没有某一类案件和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分析研究和经验材料的综合报道,被上级检察机关对口部门采用率低。
三、加强检察信息宣传工作的对策建议
基层检察院,在条件、能力受到一定限制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开展检察作息宣传,充分利用检察信息宣传的舆论阵地和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功能,发挥信息宣传工作的优势作用,是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重点扶持
检察信息宣传工作作为检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检察工作的喉舌,要在全院范围内强化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行动上,多一分关爱、多一点关注,予以重点扶持。从领导层面和力度上予以倾斜。要把检察信息宣传与其他业务工作的重要性同等对待,甚至要因为其基础相对薄弱而对其予以更多重视,做到政策上倾斜、经费上保障、人员上照顾。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形成合力
一是把检察信息宣传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年初将任务分解到各局、科、室、队,年终考核时把是否完成任务作为部门和个人评先、提拔任用的标准之一。二是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检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建立责任制,制定奖励措施,年终进行考核,对不同层级媒体发表的信息宣传,给予倍数不等的奖励,做到年终予以一次性兑现。2010年度,上述提到的某个基层检察院拿出7000多元,重奖在信息宣传上作出成绩的干警,并重罚不完成任务的个别科室。通过奖勤罚懒,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写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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