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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大约有7%的乳腺癌发生在小于40岁的女性[1].随着社会的发展,全球越来越多的女性推迟首次妊娠年龄,同时,乳腺癌早期诊断和治疗手段的进步大大提高了无病生存率(DFS)和总生存率(OS).因而乳腺癌后妊娠和生育能力保留的问题更加频繁的被提及.小于40岁的乳腺癌患者在诊疗后生育率不足10%[2],其低下的主要原因包括:①乳腺癌后妊娠对生存影响的不确定性;②诱导卵巢功能衰竭的辅助化疗的广泛应用;③当前育龄期患者生育能力保留规范化指南的缺乏.本文将就上述3个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旨在为育龄期乳腺癌患者及其家庭带来新的选择,提高乳腺癌患者治疗后的生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