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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我县主要采用了以下三种模式:一是转包模式。即农民经发包方同意,将自己承包期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承担提留款、生产工、义务工、或给一定数量的实物等)转包给第三者。土地转包后,由受让人履行承包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其转包期一般为1-3年,转包方式包括委托转包和自行转包两种,其转包原因,多为外出打工、经商等。我县通过该模式转包的达1000多农户,6000多亩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