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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科技突飞猛进,传统法律标准已不能防范政府对公民的窥视与窃听,以物理侵入作为判断搜查的标准已不能切实保护公民权益,例如:热能成像仪技术、DNA侦查技术、全球定位技术等等。所以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扩大了对公民隐私权保障的范围,这也是宪法针对政府利用高科技侦查手段对公民隐私权迫害的调整。本文以政府侦查技术的提高为视角,论述了由此对公民隐私权保障的平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