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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比较法的视角进行考察,高效、经济和便捷的电子督促程序在减轻司法负担与节约司法资源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与之相比,我国督促程序在实践中却受到了冷遇。为了发挥督促程序的"司法减负"与"替代纠纷解决"的功能,就有必要从集中管辖权、网上申请、取消法院对督促申请的实质审查、衔接督促程序与争讼程序、改革诉讼费用与费用分担机制,以及引入当事人的真实完整义务、诚信义务等方面着手,对我国的督促程序进行电子现代化改革;改革后的督促程序将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