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之间呈现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对于二者冲突解决机制的构建,可以通过构建一系列的监督保障机制,使二者达成一种动态平衡的态势,为其提供外部保障。而对内则可寻求通过转换警察的角色定位,加强法制教育和培养人权意识,解决执法者的价值观问题。在评价犯罪控制措施的时候,可以运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其成本和效益进行比较。二者冲突的解决有助于实现犯罪控制的最大化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