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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琼人社发[2014]259号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琼府办[2014]111号)精神,确保鼓励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前培训政策落实到位,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小微企业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