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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陕政办发[2014]13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管理的意见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