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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将在2009年10月1日前全面建成并正式运行。据民政部优抚安置局负责人介绍,我国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在1998年前享受公费医疗,但在医疗制度改革后,“公费医疗”在具体执行中出现了诸多困难。2007年8月,民政部等4部门联手启动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新型医疗保障制度着眼于市场经济要求,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