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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在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自身实际,突出自身特色,着力实施“8+2”改革重点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及时解决了《食品安全法》实施带来的监管体制、机制和队伍整合等难点问题,并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启动了新一轮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