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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印发的汶川地震现场检伤分类标准中提到,颈椎受伤、导致远端脉搏消失的骨折、开放性胸腔创伤、股骨骨折、开放性腹腔创伤、腹部或骨盆压伤均属于非常严重的创伤,需要立即处理。严重头部创伤但清醒、椎骨受伤(除颈椎之外)、多发骨折、开放性骨折等属于重大创伤,但短暂等候不会危及生命或导致肢体残缺。对不造成休克的软组织创伤、不造成远侧脉搏消失的肌肉和骨骼损伤等,以及可自行走动、没有严重创伤者,可延迟处理。骨折治疗的最终目的是使受伤肢体最大可能、最大限度地恢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