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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恶法"是否为"法"的争论已在法学界持续了好几个世纪,围绕这一争论焦点许多法学流派应运而生。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一部分学派的理论体系已经隐没在时光长河中,但自然法学派与实证法学派关于此问题的探讨依然在历史长河中熠熠闪光,成为主流法律思想,至今依然具有极高的法学研究价值。本文拟通过对自然法学派和实证法学派对此问题的阐述进行探讨,浅析这一场尚未盖棺定论的争端的深远影响以及就此问题发表一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