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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简述了林业生态工程保障措施,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把科研成果适时推广到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去。
【关键词】林业生态工程;保障措施;科技兴林;可持续发展
1.落实政策
建立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推进机制,省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通力搞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各级财政预算要向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倾斜。进一步放宽和完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优惠政策,适度减免相关税费,适当延长贷款还贷时间。进一步用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林业政策,并保证落实到位。退耕还林免征农业税,坚持谁投资造林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支持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投劳,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搞造林绿化,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通过承包、租赁、联营联合、股份合作制等形式造林,使用权五十年不变,在经营期内林木可以拍卖、继承、转让。凡宜林荒山荒地都要按规定和要求按期绿化,对逾期没有造林或改变用途的的,各级人民政府或林业部门要立即收回,重新造林。各地部门不得随意向林业企业摊派不合理费用,对强行摊派的林业企业有权拒付。
2.种苗建设与管理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基础,是林业发展建设的生产资料,是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林木种苗生产要满足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林业生产建设,实现多林种、多树种生态经济型林业及成长绿化、乡村绿化、香化、美化等多方需求,超前准备品种对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种苗,并逐步实现种苗生产区域化,供应基地化、质量标准化,造林良种化,为保证规划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规划的全面和实施,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3.科技与教育
科技兴林、教育为本。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进步。林业生态建设要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工作,充分显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采取积极措施,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大力发展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构建,配套和环境保护技术和科学研究。通过科教兴林战略的实施,大力提高人口素质和环境保护意识,实施森林资源合理配置和永续利用,做到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加大林业生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的力度,以林业院校和科研单位为依托,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开展有目的的攻关研究,加速成果转化应用,把科研成果适时推广到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去。对林业生态建设的科技成果进行筛选、评价和推广。
4.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
建立和完善各级党政领导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消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林业生态工程做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认真承担起本辖区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严明奖惩。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协调组织好生态工程建设的实施。鉴于工程时间跨度长、工程量大、涉及面广,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有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抓好规划的组织与实施。
5.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转化机制
要将生态工程建设与林业职工和农民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承包、租赁、委托、股份合作造林,无论造林和护林都要明确责任,签订合同,奖惩兑现。按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完善造林机制是提高造林质量的重要措施,造林机制涉及到造林的各个环节,对造林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工程实施中,要严格按照把质量意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服务机制、政策机制等。在这些环节中,最重要的是完善政策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把造林与林场、个体造林户的切身利益紧密挂起勾来,探索和推行有利于提高造林质量的政策机制。大力推行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形式的林权制度改革,将林业用地的使用权落实到法人,实行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民营等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类法人,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形式取得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沙地的使用权。造林后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及其林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继承,并由政府统一发放林权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森林资源资产的界定中要注意林地资产与林木资产的归属。落实好谁栽树谁受益的政策,给群众吃上“定心丸”。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思路,不断完善和推动责、权、利相合的造林承包责任制,让造林经营者能够从造林绿化中得到实惠,增强他们造林绿化的质量意识,提高他们的造林积极性。重点工程要严格按规划设计施工,搞好检查验收。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6.提高工程造林质量的措施
要提高造林质量,除了遵循上述的提高造林质量的技术原则外,还必须搞好科学规划要在对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改善环境、林木生长、农村能源需要、优化经济结构、合理利用土地等方面的因素,从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木材和林副产品、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农田防护、旅游开发等多功能出发,针对具体区域的气候、地形、土壤、社会经济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在林种结构,树种配置,整地方法、栽植技术,管理措施等方面制定出具体和可操作性强的规划。要把规划设计作为提高造林质量的第一道工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将造林任务、苗木、技术措施落实到小班。制定规划的目的在于实施,坚决杜绝造林生产中容易出现的随意性做法,作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确保规划科学规划的落实。在按科学规划组织实施的同时,还要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从而达到提高造林质量的目的。
7.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协调、增加科技含量
为使生态工程防护措施与生物工程治理更好地紧密结合,要注重引导应用实用科技成果,同时要充分发挥林业部门作用,积极与水利、农场和乡镇等单位协调,加快造林速度,提高防护林工程建设质量。要实行多层次植被,乔、灌、草相结合,使边界造林起到生物防火隔离作用。大造声势,强化宣传教育工作。防护林工程建设是利国利民,造福当代,荫及子孙的大事。因此,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宣传界江防护林工程建设的现实作用和长远意义。
8.综合评价与展望
主要江河林业生态工程实施后,到2015年使嫩江干流中、下游地区周边县市沙化蔓延的趋势得到进一步控制;嫩江、松花江干流两侧的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嫩江、松花江两侧的防护林体系建设更加完善,防护效益进一步加强,建设区内的森林分布格局更加合理,森林综合效能得到充分发挥,森林结构更加趋于稳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加强,建设区的生态环境呈现良性循环。生态效益:规划森林覆盖率将由现在的17.4%提高到23.0%。对全省生态环境起到良性循环的作用。也将为农业进一步稳产、高产创造良好保护屏障,使嫩江和松花江规划区域的粮食及畜牧业产量增加;其次,由于森林面积的增加,对于改善环境质量,改善陆地野生动物栖息、繁衍、生长环境,保护物种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以及人类生活、生存、生产环境都起到积极作用。涵养水源效益:有关资料表明,一亩森林可增加蓄水25立方米,到2013年全省有林地面积将达到2145万公顷,蓄水80亿立方米。按替代价值每立方米0.2元计算,森林蓄水的价值为16.1亿元。到21世纪中叶即可在嫩江、松花江及界江(河)两侧或我省一侧建立起功能比较完备,结构比较稳定的林业生态体系。为维护全省的生态安全,实现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林业生态工程;保障措施;科技兴林;可持续发展
1.落实政策
建立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推进机制,省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通力搞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各级财政预算要向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倾斜。进一步放宽和完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优惠政策,适度减免相关税费,适当延长贷款还贷时间。进一步用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林业政策,并保证落实到位。退耕还林免征农业税,坚持谁投资造林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支持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投劳,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搞造林绿化,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通过承包、租赁、联营联合、股份合作制等形式造林,使用权五十年不变,在经营期内林木可以拍卖、继承、转让。凡宜林荒山荒地都要按规定和要求按期绿化,对逾期没有造林或改变用途的的,各级人民政府或林业部门要立即收回,重新造林。各地部门不得随意向林业企业摊派不合理费用,对强行摊派的林业企业有权拒付。
2.种苗建设与管理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基础,是林业发展建设的生产资料,是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林木种苗生产要满足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林业生产建设,实现多林种、多树种生态经济型林业及成长绿化、乡村绿化、香化、美化等多方需求,超前准备品种对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种苗,并逐步实现种苗生产区域化,供应基地化、质量标准化,造林良种化,为保证规划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规划的全面和实施,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3.科技与教育
科技兴林、教育为本。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进步。林业生态建设要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工作,充分显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采取积极措施,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大力发展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构建,配套和环境保护技术和科学研究。通过科教兴林战略的实施,大力提高人口素质和环境保护意识,实施森林资源合理配置和永续利用,做到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加大林业生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的力度,以林业院校和科研单位为依托,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开展有目的的攻关研究,加速成果转化应用,把科研成果适时推广到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去。对林业生态建设的科技成果进行筛选、评价和推广。
4.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
建立和完善各级党政领导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消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林业生态工程做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认真承担起本辖区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严明奖惩。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协调组织好生态工程建设的实施。鉴于工程时间跨度长、工程量大、涉及面广,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有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抓好规划的组织与实施。
5.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转化机制
要将生态工程建设与林业职工和农民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承包、租赁、委托、股份合作造林,无论造林和护林都要明确责任,签订合同,奖惩兑现。按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完善造林机制是提高造林质量的重要措施,造林机制涉及到造林的各个环节,对造林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工程实施中,要严格按照把质量意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服务机制、政策机制等。在这些环节中,最重要的是完善政策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把造林与林场、个体造林户的切身利益紧密挂起勾来,探索和推行有利于提高造林质量的政策机制。大力推行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形式的林权制度改革,将林业用地的使用权落实到法人,实行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民营等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类法人,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形式取得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沙地的使用权。造林后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及其林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继承,并由政府统一发放林权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森林资源资产的界定中要注意林地资产与林木资产的归属。落实好谁栽树谁受益的政策,给群众吃上“定心丸”。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思路,不断完善和推动责、权、利相合的造林承包责任制,让造林经营者能够从造林绿化中得到实惠,增强他们造林绿化的质量意识,提高他们的造林积极性。重点工程要严格按规划设计施工,搞好检查验收。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6.提高工程造林质量的措施
要提高造林质量,除了遵循上述的提高造林质量的技术原则外,还必须搞好科学规划要在对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改善环境、林木生长、农村能源需要、优化经济结构、合理利用土地等方面的因素,从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木材和林副产品、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农田防护、旅游开发等多功能出发,针对具体区域的气候、地形、土壤、社会经济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在林种结构,树种配置,整地方法、栽植技术,管理措施等方面制定出具体和可操作性强的规划。要把规划设计作为提高造林质量的第一道工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将造林任务、苗木、技术措施落实到小班。制定规划的目的在于实施,坚决杜绝造林生产中容易出现的随意性做法,作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确保规划科学规划的落实。在按科学规划组织实施的同时,还要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从而达到提高造林质量的目的。
7.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协调、增加科技含量
为使生态工程防护措施与生物工程治理更好地紧密结合,要注重引导应用实用科技成果,同时要充分发挥林业部门作用,积极与水利、农场和乡镇等单位协调,加快造林速度,提高防护林工程建设质量。要实行多层次植被,乔、灌、草相结合,使边界造林起到生物防火隔离作用。大造声势,强化宣传教育工作。防护林工程建设是利国利民,造福当代,荫及子孙的大事。因此,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宣传界江防护林工程建设的现实作用和长远意义。
8.综合评价与展望
主要江河林业生态工程实施后,到2015年使嫩江干流中、下游地区周边县市沙化蔓延的趋势得到进一步控制;嫩江、松花江干流两侧的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嫩江、松花江两侧的防护林体系建设更加完善,防护效益进一步加强,建设区内的森林分布格局更加合理,森林综合效能得到充分发挥,森林结构更加趋于稳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加强,建设区的生态环境呈现良性循环。生态效益:规划森林覆盖率将由现在的17.4%提高到23.0%。对全省生态环境起到良性循环的作用。也将为农业进一步稳产、高产创造良好保护屏障,使嫩江和松花江规划区域的粮食及畜牧业产量增加;其次,由于森林面积的增加,对于改善环境质量,改善陆地野生动物栖息、繁衍、生长环境,保护物种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以及人类生活、生存、生产环境都起到积极作用。涵养水源效益:有关资料表明,一亩森林可增加蓄水25立方米,到2013年全省有林地面积将达到2145万公顷,蓄水80亿立方米。按替代价值每立方米0.2元计算,森林蓄水的价值为16.1亿元。到21世纪中叶即可在嫩江、松花江及界江(河)两侧或我省一侧建立起功能比较完备,结构比较稳定的林业生态体系。为维护全省的生态安全,实现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