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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固守于保护静态的财产归属问题已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积极保护动态的市场经济秩序已不可忽视,关于遗失物是否应当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笔者持支持态度。善意取得制度是对动态市场经济秩序的保护,从《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与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并不完全否认遗失物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只是对善意取得制度加以两年的除斥期间的限制,遗失物有条件地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有利于促进市场交易,体现公平原则,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