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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水利部决定,从1994年起,每年的全国《水法》宣传周(简称“水周”)时间由现行的7月1日至7日改为每年的3月22日至28日,即每年的“水周”从“世界水日”开始。 为此,水利部于1993年11月15日以[1993]533号文,向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局发出《关于更改水法宣传周日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