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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建设符合全社会、全人类的根本利益,既有利于节约社会成本、增加收入、减少浪费、促进技术进步、增加经济效益,又有利于自然环境的良性发展,促进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但是,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还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发展程度不够。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协调工作,才能促进循环经济建设顺利实现。
一、循环经济的概念与内涵
循环经济,即在经济发展中,遵循生态规律,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融为一体,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物质的和谐循环。其中,废物处理必须体现“3R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也就是要通过资源循环利用使自然资源投入最少、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最少、对环境的危害或破坏最小的经济发展模式。
对循环经济本质和内涵的界定可以大致区分为狭义循环经济和广义循环经济。狭义循环经济概念认为,循环经济是通过废弃物或废旧物资的循环再生利用来发展经济,也就是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广义循环经济认为,循环经济就是把经济活动组成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使所有资源都能不断地在流程中得到合理开发和持久利用,使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不良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可以看出,广义循环经济所指的“用于循环的资源”要比狭义循环经济所指的宽泛得多,且“循环的方式”也有不同。狭义循环经济突出废弃物或废旧物资的循环再生,是将原来社会生产的开环处连接起来的经济循环。而广义循环经济里已经没有废弃物的概念,它强调所有资源应该实现在经济体系内的循环利用,不仅要求把开环的社会生产闭合起来,即包括狭义循环经济概念,还要求按照循环利用资源的要求改变整个社会系统,包括技术支撑、生产组织方式、生活方式、社会制度、伦理道德观念等等,实现经济、环境、生态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因此,也被称为生态经济。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二、中国发展循环经济势在必行
循环经济是以市场驱动为主导的产品工业向以生态规律为准则的绿色工业转变的一次产业革命。其萌芽状态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当时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如果人类不合理地开发资源,破坏环境,将会使地球走向毁灭。发达国家为提高经济效益,避免环境污染,以生态理念为基础,有步骤地重新规划产业发展,提出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
近年来,循环经济被正式称为“促进人类与自然协调与和谐”的全新经济模式,形成一股新经济的潮流和趋势。由于这一理论直接关系到许多发展中国家未来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因此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一经提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便纷纷表示认同,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政策,走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社会经济模式是一种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为“资源—生产—消费—废弃物排放”,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费资源以及高强度地破坏生态环境质量来实现的。当前,我国煤电油运全面持续紧张已经成为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煤炭价格上涨,铁路车皮紧俏,一些地方拉闸限电,这些多年从未有的现象再次出现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将难以为继。以2003年为例,我国GDP约占世界GDP的4%,而年钢材消耗约2.6亿吨,占世界的25%;煤炭消耗约15亿吨,占世界的30%;水泥消耗约8.2亿吨,占世界的50%(也有说是40%)。
正是基于这一原因,最近我国已明确提出:中国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并明确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各类规划。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研究,加快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战略目标及分阶段推进计划。
三、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存在的障碍
第一,在观念认识方面
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一是对我国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形势认识不足,缺乏对发展循环经济迫切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经济发展和环境间的关系及其矛盾了解和关心不够;三是对循环经济的概念、内涵、作用了解不够、知之甚少。因此,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内涵、理论基础及基本特征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
第二,在制度及实施机制方面
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价格体系、税收体系以及财政金融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和部分宏观产业政策仍是服务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制度和政策, 没有形成适合于循环经济的制度体系和实施机制。例如我国目前的基本税收制度是建立在增值税基础上的,2003年增值税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32.5%,接近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的总和,而消费税只占5.9%。这种税制结构实际上是鼓励多消费、少增值。企业越是节约原材料,其增值比例就越高,就必须支付更多的增值税。对于废旧物利用的企业来说,其原材料价格很低,其产品成本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增值构成的,它就必须支付更高比例的增值税。显然,这种税收制度从根本上制约了循环经济发展。
第三,在法律法规体系方面
从总体上看,我国还没有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我国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立法思路尚不清晰,已有的一些规定比较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相关法律之间存在着不够协调、相关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缺乏必要的强制性标准等技术法规。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缺乏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机制,往往过多照顾部门的意见而没有采纳群众和专家的合理建议,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实施的后效评估机制。现行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中的一些制度,其着力点是末端治理,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污染防治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第四,缺乏支撑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
目前,我国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某些技术上取得了一些突破,但总体上看,循环经济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明显滞后,多数企业还没有能力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关键技术。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科学研究作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虽然我国的废物和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却是技术含量低、废旧物资被降级使用,没有发挥循环经济的最佳效应,也没有与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的有效保证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政策建议
循环经济建设符合全社会、全人类的根本利益。既有利于节约成本、增加收入、减少浪费、促进技术进步、增加经济效益,又有利于自然环境的良性发展,促进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但是现阶段发展循环经济还没有得到全社会的普遍接受与实施。这一方面有思想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全社会对资源供给的有限性认识不足,过分追求物质产量,忽略了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制度方面的原因,制度建设没有重点考虑如何充分利用经济资源,没有将对环境的损害纳入生产成本,使得本应由企业承担的成本由社会承担了。同时,还有技术方面的原因,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需要的设备的科技含量较高,在科技发展水平不够的时候,对废弃物只能进行简单处理,不可能进行较高层次的回收利用。由于这些原因的存在,使得我国的循环经济建设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在循环经济建设方面投入很多,但是企业、公众反应不积极,使得循环经济发展缓慢。
这也可以通过成本——收益来进行分析。一项循环方案即使在理论、技术上可行,若“成本——效益”指标不如非循环方案,那么在实践中也难以采用或大规模地采用。由于每个独立的生产单位都是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生产目标,在社会成本承担者的划分不明确的时候,企业生产不用承担社会成本,减少了其总成本,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因而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不高。因而,对政府来说,不仅需要不断增加投入来带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建设,明确规定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成本,促使其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废弃物排放量,建立循环经济建设的微观基础。同时,通过立法、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全方位建设,为循环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实现我国循环经济建设全面发展。
因而,发展循环经济不是由某个政府部门就能够完成的,这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协调工作,才能促进循环经济建设的顺利实现。为此,必须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快循环经济的发展:
第一,通过政策来引导循环经济的发展
应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产业政策应强调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环境保护;在投资政策和项目选择及对投资方向的鼓励和限制上,要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方向倾斜,对发展循环经济必需的一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支持。
第二,建立促进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制度
确立立法框架,研究形成基本法、综合法和专门法构成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抓紧研究制定《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的配套法规,及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规,研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制定并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以经济的手段减轻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根据地区的发展水平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废弃物排放的收费标准,加强监管,使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在财务上能够营利。实施能效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制定科学的生产规程,规范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从源头把关,预防和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第三,大力开发实用技术,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
循环经济的发展,最终要靠技术进步。加大创新力度,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将循环经济的技术开发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计划,确立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原则、工具及方法,包括产品生态设计原则与方法、物质流分析方法和供应链管理的原理和技术、提高生态效率的经济技术效益分析原理与方法等;研究开发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平台性和共性技术,诸如信息技术、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产业链延长和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生物催化技术、可回收利用生态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网络运输技术,以及降低循环利用成本的技术等。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并且把着眼点从单个企业扩大到生态工业园,通过试验示范,建立一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形成新的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共识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对循环经济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好节能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宣传培训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要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以推进。政府机构应率先垂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开展节约型城市和无浪费企业的创建活动,开展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再生能源利用等试点示范;编制个人节约消费的行为准则和公共场所资源节约公约,推进家庭日常生活用品的节约,把节约资源、回收利用废物等活动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建立起节约型的社会消费模式。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管理学院)
一、循环经济的概念与内涵
循环经济,即在经济发展中,遵循生态规律,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融为一体,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物质的和谐循环。其中,废物处理必须体现“3R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也就是要通过资源循环利用使自然资源投入最少、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最少、对环境的危害或破坏最小的经济发展模式。
对循环经济本质和内涵的界定可以大致区分为狭义循环经济和广义循环经济。狭义循环经济概念认为,循环经济是通过废弃物或废旧物资的循环再生利用来发展经济,也就是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广义循环经济认为,循环经济就是把经济活动组成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使所有资源都能不断地在流程中得到合理开发和持久利用,使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不良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可以看出,广义循环经济所指的“用于循环的资源”要比狭义循环经济所指的宽泛得多,且“循环的方式”也有不同。狭义循环经济突出废弃物或废旧物资的循环再生,是将原来社会生产的开环处连接起来的经济循环。而广义循环经济里已经没有废弃物的概念,它强调所有资源应该实现在经济体系内的循环利用,不仅要求把开环的社会生产闭合起来,即包括狭义循环经济概念,还要求按照循环利用资源的要求改变整个社会系统,包括技术支撑、生产组织方式、生活方式、社会制度、伦理道德观念等等,实现经济、环境、生态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因此,也被称为生态经济。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二、中国发展循环经济势在必行
循环经济是以市场驱动为主导的产品工业向以生态规律为准则的绿色工业转变的一次产业革命。其萌芽状态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当时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如果人类不合理地开发资源,破坏环境,将会使地球走向毁灭。发达国家为提高经济效益,避免环境污染,以生态理念为基础,有步骤地重新规划产业发展,提出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
近年来,循环经济被正式称为“促进人类与自然协调与和谐”的全新经济模式,形成一股新经济的潮流和趋势。由于这一理论直接关系到许多发展中国家未来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因此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一经提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便纷纷表示认同,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政策,走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社会经济模式是一种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为“资源—生产—消费—废弃物排放”,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费资源以及高强度地破坏生态环境质量来实现的。当前,我国煤电油运全面持续紧张已经成为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煤炭价格上涨,铁路车皮紧俏,一些地方拉闸限电,这些多年从未有的现象再次出现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将难以为继。以2003年为例,我国GDP约占世界GDP的4%,而年钢材消耗约2.6亿吨,占世界的25%;煤炭消耗约15亿吨,占世界的30%;水泥消耗约8.2亿吨,占世界的50%(也有说是40%)。
正是基于这一原因,最近我国已明确提出:中国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并明确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各类规划。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研究,加快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战略目标及分阶段推进计划。
三、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存在的障碍
第一,在观念认识方面
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一是对我国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形势认识不足,缺乏对发展循环经济迫切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经济发展和环境间的关系及其矛盾了解和关心不够;三是对循环经济的概念、内涵、作用了解不够、知之甚少。因此,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内涵、理论基础及基本特征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
第二,在制度及实施机制方面
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价格体系、税收体系以及财政金融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和部分宏观产业政策仍是服务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制度和政策, 没有形成适合于循环经济的制度体系和实施机制。例如我国目前的基本税收制度是建立在增值税基础上的,2003年增值税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32.5%,接近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的总和,而消费税只占5.9%。这种税制结构实际上是鼓励多消费、少增值。企业越是节约原材料,其增值比例就越高,就必须支付更多的增值税。对于废旧物利用的企业来说,其原材料价格很低,其产品成本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增值构成的,它就必须支付更高比例的增值税。显然,这种税收制度从根本上制约了循环经济发展。
第三,在法律法规体系方面
从总体上看,我国还没有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我国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立法思路尚不清晰,已有的一些规定比较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相关法律之间存在着不够协调、相关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缺乏必要的强制性标准等技术法规。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缺乏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机制,往往过多照顾部门的意见而没有采纳群众和专家的合理建议,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实施的后效评估机制。现行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中的一些制度,其着力点是末端治理,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污染防治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第四,缺乏支撑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
目前,我国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某些技术上取得了一些突破,但总体上看,循环经济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明显滞后,多数企业还没有能力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关键技术。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科学研究作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虽然我国的废物和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却是技术含量低、废旧物资被降级使用,没有发挥循环经济的最佳效应,也没有与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的有效保证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政策建议
循环经济建设符合全社会、全人类的根本利益。既有利于节约成本、增加收入、减少浪费、促进技术进步、增加经济效益,又有利于自然环境的良性发展,促进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但是现阶段发展循环经济还没有得到全社会的普遍接受与实施。这一方面有思想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全社会对资源供给的有限性认识不足,过分追求物质产量,忽略了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制度方面的原因,制度建设没有重点考虑如何充分利用经济资源,没有将对环境的损害纳入生产成本,使得本应由企业承担的成本由社会承担了。同时,还有技术方面的原因,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需要的设备的科技含量较高,在科技发展水平不够的时候,对废弃物只能进行简单处理,不可能进行较高层次的回收利用。由于这些原因的存在,使得我国的循环经济建设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在循环经济建设方面投入很多,但是企业、公众反应不积极,使得循环经济发展缓慢。
这也可以通过成本——收益来进行分析。一项循环方案即使在理论、技术上可行,若“成本——效益”指标不如非循环方案,那么在实践中也难以采用或大规模地采用。由于每个独立的生产单位都是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生产目标,在社会成本承担者的划分不明确的时候,企业生产不用承担社会成本,减少了其总成本,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因而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不高。因而,对政府来说,不仅需要不断增加投入来带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建设,明确规定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成本,促使其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废弃物排放量,建立循环经济建设的微观基础。同时,通过立法、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全方位建设,为循环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实现我国循环经济建设全面发展。
因而,发展循环经济不是由某个政府部门就能够完成的,这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协调工作,才能促进循环经济建设的顺利实现。为此,必须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快循环经济的发展:
第一,通过政策来引导循环经济的发展
应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产业政策应强调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环境保护;在投资政策和项目选择及对投资方向的鼓励和限制上,要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方向倾斜,对发展循环经济必需的一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支持。
第二,建立促进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制度
确立立法框架,研究形成基本法、综合法和专门法构成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抓紧研究制定《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的配套法规,及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规,研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制定并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以经济的手段减轻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根据地区的发展水平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废弃物排放的收费标准,加强监管,使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在财务上能够营利。实施能效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制定科学的生产规程,规范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从源头把关,预防和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第三,大力开发实用技术,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
循环经济的发展,最终要靠技术进步。加大创新力度,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将循环经济的技术开发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计划,确立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原则、工具及方法,包括产品生态设计原则与方法、物质流分析方法和供应链管理的原理和技术、提高生态效率的经济技术效益分析原理与方法等;研究开发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平台性和共性技术,诸如信息技术、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产业链延长和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生物催化技术、可回收利用生态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网络运输技术,以及降低循环利用成本的技术等。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并且把着眼点从单个企业扩大到生态工业园,通过试验示范,建立一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形成新的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共识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对循环经济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好节能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宣传培训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要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以推进。政府机构应率先垂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开展节约型城市和无浪费企业的创建活动,开展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再生能源利用等试点示范;编制个人节约消费的行为准则和公共场所资源节约公约,推进家庭日常生活用品的节约,把节约资源、回收利用废物等活动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建立起节约型的社会消费模式。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