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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作为与刑罚的观念形态、规范形态、宣告形态相对应的实践形态,在国家刑罚权实现的整个链条中居于最后一链,具有集合和终结的意义。我国目前刑事执行观念上的偏狭以及以监狱法为基干法的刑事执行法律体系暴露出刑事执行实践的诸多问题。实行刑事执行立法一体化是刑事执行社会化、文明化、法制化、科学化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