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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0日,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秘书处Helen Liddy博士正式向CNAL发来APLAC检查机构互认协议文件,并代表APLAC主席P.S.Urger先生以及APLAC互认协议理事会主席A.J.Russell先生和所有APLAC互认协议签署机构向CNAL表示祝贺。这是继2004年6月CNAL续签了APLAC实验室相互承协议后,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