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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立国有资产双重管理体制,对庞大的国有资产进行分类管理,既有实际意义又有现实依据;既能保证政府社会盈利性的实现,又能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既能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又能保持中国特色。它的最大特点是最大程度地保证了政企分开,从而切实保证了国有企业的独立性,真正做到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平等竞争。
关键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政企分开;双重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经按照新模式运行了一段时间了。从运行的实践来看,虽然与以往的多头管理进步很多,但国有资产管理的根本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政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仍然没有理顺,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竞争关系仍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变革,从而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资产管理寻求一条新路。
一、国有资产双重管理体制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变革——双重管理体制
我国以前国有企业诸多问题的产生是和政府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的。而生产资料国有制又是政府社會盈利性的财产基础。我们必须搞清我国庞大的国有资产到底应如何管理,既能提高国有资产的盈利率,又能提高政府的社会盈利性即国有资产运营效率。这就必须要求我们将庞大的国有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分别去实现不同的目标。
第一类是国有企业重新定位后,作为市场经济国家都普遍存在的真正的国有企业,也可称为具有较多社会功能的非竞争性企业。因为其存在是必然的,且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特定的社会公共服务或服务于特定的战略目标,直接“为人民服务”的,因此需财政支持。它应该是隶属于国务院的一个部门。这一部分国有企业应尽量少,它不是依据规模效益等经济原则而存在,而是为弥补市场功能的缺陷,即不惜以低盈利甚至亏损的代价来换取社会总体利益的提高,即社会盈利性。
另一类就是单独设立受人大领导的国资委,它是一个完全的经济部门,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原则运营其余的大量国有资产,完全脱离政府,使其在经理人的运营管理下真正做到保值增值,对人大负责。可以说,这部分就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不存在这部分内容。它们是承担资本积累的竞争性企业,国家将以资本所有者的身份,根据增加资本收益目标来进行管理。这部分国有企业完全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个体,与其他市场经营主体平等存在,平等竞争,优胜劣汰。这部分可称为市场管理体制。
(二)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框架
与我们设计的国有资产双重管理体制相适应,对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框架进行转化(见图1)。
二、建立国有资产双重管理体制的依据
(一)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改进即市场化的力量(公共选择理论)
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是人类社会的第一大关系。只有解决好这样的关系,将其理清、理顺,才能从根本上维系这种关系,维系政治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思想家密尔在他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中,认为这种情况是直接阻碍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因。因为这表明没有很好地处理好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没有解决好政府所能施于人民的权力限度。尤其表现在政府没能建立一种机制,来发挥所有社会个体的智慧和创造性。
密尔把一个社会的进步同这个社会处理好政府与个人的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在他看来,社会的进步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个性和首创精神的发挥有关,而一国政府如何对其公民施予权力,则直接影响到公民个性和首创精神的发挥。因此,作为一个政府,明确界定它与公民的权力界限,端正自己的行为角色,是充分发挥公民积极性和首创精神的基本前提。
第一,所要办的事,如果由个人来办比政府来办会更好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应该退居其外,放手让个人自己去干。一般来说,凡办理一项事业或者怎样来办和谁来办那项事业,最适宜的人就是在那项事业上有切身利害关系的人。
第二,有许多事情,虽然由一些人来办一般看来未必能像政府官吏办得那样好,但是仍然适宜于个人来办而不宜由政府来办,因为这样可以充分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个人的首创精神。同时照现在的观念来看,减少政府的事务也就意味着减少政府的机构及其官员,从而减少政府管理的成本。第三,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都应尽量少干涉,因为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力,将会带来不必要的弊端。政府的权力扩大,政府包办的事情太多,这样就势必会导致本来活跃而富于进取心的公众愈来愈变成了政府的依存者;他们指望政府为自己包办一切,没有政府的吩咐他们什么事也不做。于是乎,如果政府的事情做好了,人们认为这是政府的应尽职责;如果发生了什么问题,那么人们自然会把招致的灾祸归罪于政府,而一旦这种灾祸超过了他们的忍耐限度时,他们就有可能产生对政府的不信任甚至离心的倾向。
(二)第二个依据: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
解决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的根本点,在很大程度上恰恰不取决于经济制度本身,而在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或者说,要从根本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经济方面,而在于政治领域。尽管政府和市场都可以作为一种主体对社会的经济活动发生作用,对社会的资源进行分配,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出,政府与市场毕竟不是一种性质的力量。市场是一种机制,一种规则,一种社会性的制度;而政府是社会的公共权力。
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一个最大的弊端就是部门利益超越社会目标的现象时有发生。相当多的公务人员不仅未能有效直接或间接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享受着由“特权”得到的高高在上的心理满足和寻租带来的物质利益,而相当多的企业虽然在增加社会财富,却受着更多限制,且收益较少。这种体制延续的结果必然使更多的人千方百计寻求进入行政部门等非生产性领域去消耗社会财富,而创造财富的人越来越少,形成“生之者寡,食之者众”的不良社会现象。政府应是制度的维持者,而非介入者。如果政府过多地介入经济领域,大量进行直接投资,投资效益自然可想而知。政府在经济领域更能发挥作用的应是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持正常经济秩序,保证经济按规则运作,做制度的维持者。在这一点上,“无为而治”意义重大。大量实践经验表明,政府越想干预经济,突出政绩,往往越是“拔苗助长”,结果撂下一个烂摊子。“没有认识到其官员的激励与其目标不相一致的机构,在长期中必然会崩溃。”
(三)第三个依据:政府管制俘虏理论
企业作为一种利益集团,它对政府管制有特殊的影响力;而政府管制者有各种利己的动机。这两者相结合便为政府管制俘虏理论提供了现实基础。政府管制理论认为:政府管制是为满足产业对管制的需要而产生的(即立法者被产业所俘虏),而管制机构最终会被产业所控制(即执法者被产业所俘虏)。即具有特殊影响力的利益集团——被管制企业,针对管制者的自利动机进行寻租活动,使管制者成为被管制者的“俘虏”,并参与共同分享垄断利润。这就使政府管制成为企业追求垄断利润的一种手段。
参考文献:
1、忠东.论公私财产的功能互补[M].重庆出版社,1996.
2、桑玉成等.政府角色——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与不作为的探讨[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
3、孙守卫,知霖.打破“经济人”神话[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4、肯·宾默尔.博弈论与社会契约[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5、王俊豪.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基本理论及其在政府管制实践中的应用[M].商务出版社,2003.
(作者单位:李树森,牡丹江医学院;于景艳,牡丹江医学院;王伟,牡丹江市广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关键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政企分开;双重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经按照新模式运行了一段时间了。从运行的实践来看,虽然与以往的多头管理进步很多,但国有资产管理的根本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政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仍然没有理顺,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竞争关系仍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变革,从而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资产管理寻求一条新路。
一、国有资产双重管理体制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变革——双重管理体制
我国以前国有企业诸多问题的产生是和政府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的。而生产资料国有制又是政府社會盈利性的财产基础。我们必须搞清我国庞大的国有资产到底应如何管理,既能提高国有资产的盈利率,又能提高政府的社会盈利性即国有资产运营效率。这就必须要求我们将庞大的国有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分别去实现不同的目标。
第一类是国有企业重新定位后,作为市场经济国家都普遍存在的真正的国有企业,也可称为具有较多社会功能的非竞争性企业。因为其存在是必然的,且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特定的社会公共服务或服务于特定的战略目标,直接“为人民服务”的,因此需财政支持。它应该是隶属于国务院的一个部门。这一部分国有企业应尽量少,它不是依据规模效益等经济原则而存在,而是为弥补市场功能的缺陷,即不惜以低盈利甚至亏损的代价来换取社会总体利益的提高,即社会盈利性。
另一类就是单独设立受人大领导的国资委,它是一个完全的经济部门,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原则运营其余的大量国有资产,完全脱离政府,使其在经理人的运营管理下真正做到保值增值,对人大负责。可以说,这部分就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不存在这部分内容。它们是承担资本积累的竞争性企业,国家将以资本所有者的身份,根据增加资本收益目标来进行管理。这部分国有企业完全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个体,与其他市场经营主体平等存在,平等竞争,优胜劣汰。这部分可称为市场管理体制。
(二)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框架
与我们设计的国有资产双重管理体制相适应,对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框架进行转化(见图1)。
二、建立国有资产双重管理体制的依据
(一)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改进即市场化的力量(公共选择理论)
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是人类社会的第一大关系。只有解决好这样的关系,将其理清、理顺,才能从根本上维系这种关系,维系政治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思想家密尔在他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中,认为这种情况是直接阻碍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因。因为这表明没有很好地处理好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没有解决好政府所能施于人民的权力限度。尤其表现在政府没能建立一种机制,来发挥所有社会个体的智慧和创造性。
密尔把一个社会的进步同这个社会处理好政府与个人的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在他看来,社会的进步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个性和首创精神的发挥有关,而一国政府如何对其公民施予权力,则直接影响到公民个性和首创精神的发挥。因此,作为一个政府,明确界定它与公民的权力界限,端正自己的行为角色,是充分发挥公民积极性和首创精神的基本前提。
第一,所要办的事,如果由个人来办比政府来办会更好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应该退居其外,放手让个人自己去干。一般来说,凡办理一项事业或者怎样来办和谁来办那项事业,最适宜的人就是在那项事业上有切身利害关系的人。
第二,有许多事情,虽然由一些人来办一般看来未必能像政府官吏办得那样好,但是仍然适宜于个人来办而不宜由政府来办,因为这样可以充分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个人的首创精神。同时照现在的观念来看,减少政府的事务也就意味着减少政府的机构及其官员,从而减少政府管理的成本。第三,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都应尽量少干涉,因为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力,将会带来不必要的弊端。政府的权力扩大,政府包办的事情太多,这样就势必会导致本来活跃而富于进取心的公众愈来愈变成了政府的依存者;他们指望政府为自己包办一切,没有政府的吩咐他们什么事也不做。于是乎,如果政府的事情做好了,人们认为这是政府的应尽职责;如果发生了什么问题,那么人们自然会把招致的灾祸归罪于政府,而一旦这种灾祸超过了他们的忍耐限度时,他们就有可能产生对政府的不信任甚至离心的倾向。
(二)第二个依据: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
解决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的根本点,在很大程度上恰恰不取决于经济制度本身,而在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或者说,要从根本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经济方面,而在于政治领域。尽管政府和市场都可以作为一种主体对社会的经济活动发生作用,对社会的资源进行分配,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出,政府与市场毕竟不是一种性质的力量。市场是一种机制,一种规则,一种社会性的制度;而政府是社会的公共权力。
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一个最大的弊端就是部门利益超越社会目标的现象时有发生。相当多的公务人员不仅未能有效直接或间接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享受着由“特权”得到的高高在上的心理满足和寻租带来的物质利益,而相当多的企业虽然在增加社会财富,却受着更多限制,且收益较少。这种体制延续的结果必然使更多的人千方百计寻求进入行政部门等非生产性领域去消耗社会财富,而创造财富的人越来越少,形成“生之者寡,食之者众”的不良社会现象。政府应是制度的维持者,而非介入者。如果政府过多地介入经济领域,大量进行直接投资,投资效益自然可想而知。政府在经济领域更能发挥作用的应是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持正常经济秩序,保证经济按规则运作,做制度的维持者。在这一点上,“无为而治”意义重大。大量实践经验表明,政府越想干预经济,突出政绩,往往越是“拔苗助长”,结果撂下一个烂摊子。“没有认识到其官员的激励与其目标不相一致的机构,在长期中必然会崩溃。”
(三)第三个依据:政府管制俘虏理论
企业作为一种利益集团,它对政府管制有特殊的影响力;而政府管制者有各种利己的动机。这两者相结合便为政府管制俘虏理论提供了现实基础。政府管制理论认为:政府管制是为满足产业对管制的需要而产生的(即立法者被产业所俘虏),而管制机构最终会被产业所控制(即执法者被产业所俘虏)。即具有特殊影响力的利益集团——被管制企业,针对管制者的自利动机进行寻租活动,使管制者成为被管制者的“俘虏”,并参与共同分享垄断利润。这就使政府管制成为企业追求垄断利润的一种手段。
参考文献:
1、忠东.论公私财产的功能互补[M].重庆出版社,1996.
2、桑玉成等.政府角色——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与不作为的探讨[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
3、孙守卫,知霖.打破“经济人”神话[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4、肯·宾默尔.博弈论与社会契约[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5、王俊豪.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基本理论及其在政府管制实践中的应用[M].商务出版社,2003.
(作者单位:李树森,牡丹江医学院;于景艳,牡丹江医学院;王伟,牡丹江市广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