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委关于立脚点应放在谈判破裂用战斗方法渡江上面致总前委等电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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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前委,粟、张,刘、张、李:(一)总委删辰电悉。(二)对敌北岸及江心据点,凡能于一夜夺取又利于夺取后第二夜即南渡者,则子渡江前一夜夺取之;凡不能于一夜夺取又于夺取后需要较多时间做准备工作方利于南渡者,则应提前夺取之。望按实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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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胜利完成以后,党中央从我国实际出发,不失时机地领导全国人民开始了国民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五年计划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由于注重国情,我们制订的计划比较符合实际。正如《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的,“一五”计划“依靠我们自己的努力,加上苏联和其他友好国冻的支援”,“取得了重大的成就”。
华东局,刘、陈、邓、粟、谭,中原局、华北局,林、罗、聂,东北局: (一)国民党有在京沪线组织抵抗及放弃该线将主力撤至浙赣路一带之两种可能。依据近日情报,第一种可能性仍是有的,但第二种可能性业已增加,即是说用解决北京问题的方法和平地解决南京,芜湖、镇江、苏州、无锡、杭州、上海等处的可能性业已增加。我们应当针对这两种可能情况,准备两种对付方法。
举世闻名的渡江战役,是史无前例的江河进攻大战。历时43天的渡江战役,经过突破江防,攻占南京;追歼南逃之敌,控制浙赣线;解放武汉、南昌,攻占上海三个阶段,歼灭和争取起义国民党军共43万人,粉碎了蒋介石“划江而治”的迷梦,实现了我党中央“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的战略构想。今年是渡江战役胜利40周年,本刊特选登中央和军委关于渡江战役方针的电报17件。其中除4件在《毛泽东军事文选》(内部本)上发表外,其余均是首次发表。凡署名军委的电报均系毛泽东起草,署名中央的一份电报是经毛泽东修改过的。
林、罗、聂,并告刘、陈、邓,华东局,中原局,华北局: 为配合华东、中原两野战军三月半出动三月底渡江之行动,决定林、罗先出两个军约十二万人左右,于三月二十日以前到达郾城、信阳间地区,于三月底夺信阳、武胜关,四月十五日以前夺取花园、孝感地区,迫近汉口,休整待命,箝制白崇禧部不敢向南京增援,
刘,陈、邓,饶、康、曾,粟、谭,并告林、聂: 丑佳电悉。(一)同意你们三月半出动三月底开始渡江作战的计划,望你们按此时间准备一切。
兰野司,并告二野: 寒亥电悉。我们与陈、饶、邓,谭共同决定渡江战斗之确定日期为四月十日,而和平谈判之日期则应在四月一日或四月五日,以便在南京代表到达北平开始谈判十天或五天后我军即实行渡江,迫使对方或者签订有利于人民的和平协定,或者破裂和谈担负继续战争的责任。因此攻占浦口、浦镇的时机应在南京代表到达北平的那一天,或者在南京代表到北平之后一天而不要过早。至于攻占浦口、浦镇之后是否炮击南京,则要看谈判情形如何才能决定。
总前委: 卯东电悉。同意京沪杭战役实施纲要。
总前委,并告刘、张、李,粟裕: 卯佳电悉。我们卯虞电询问你们一个月内江水情况是否会有大的变化,尚未据复。我们和南京代表团的谈判已有进展,可能签订一个全面和平协定,签字时间大约在卯删左右。如果此项协定签订成功,则原先准备的战斗渡江即改变为和平渡江。因此渡江时间势必推迟半个月或一个月。
总前委,并告粟、张,刘、张、李: 灰未电悉。 (一)依谈判情况我军须决定推迟一星期渡江,即由十五日渡江推迟至二十二日渡江,此点请即下达命令。
总前委,粟、张,刘、张、李: (一)和平谈判决以四月二十日(卯哿)为限期,本(十五)日即向南京代表团宣布.彼方是否签字,必须在该日以前决定态度,该日以后我军即须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