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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学”理念下的海洋文化产业研究,如果只重视“供给侧”如何“发展”,而忽视“消费侧”如何需求,是不合理的。海洋文化产业既包括生产又包括消费,其是否健康良性发展既表现在“供给侧”的生产与营销服务上,又表现在“消费侧”的消费需求、满意度、消费获得的社会文化价值上。海洋文化产业的生产与消费主体,就是其社会主体;海洋文化产业既是内容及形式的产业,又是社会主体之文化生产与消费的产业。海洋文化产业的政府统计、规划管理,更需要以海洋文化区域主体和海洋社会行业主体的文化产业的“供给”与“消费”总量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