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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规律教育规律是客观存在于教学过程中的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本质联系,具有客观性、普偏性、稳定性、必然性。教学规律是制订教学原则,选择和运用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方法的科学依据。主要包括四条规律。1、简捷律。教学必须以间接知识为主,使间接知识和直接知识有机结合起来,让学员简捷地获得较完全的知识。使学员避免重复前人的错误和曲折,最有效地掌握知识,在新的起点上继续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攀登新的科学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