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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是两个方向上的力,它们的合力指向和平、自由社会的建立。在不同时期人们对二者作出的不同选择,取决于人们所处的环境和对自身的认识。实体真实与正当程序、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是各国刑事程序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贯穿于刑事程序始终的时常发生利益冲突的矛盾方面。沉默权的承认与否,则是一国刑事程序在上述相冲突的利益选择上的价值倾向的最集中的表现之一。一沉默权的发展沉默权是经过长期的历史衍生而来的当代刑事诉讼中的一项最为重要的权利法则。最先产生于英国,作为辩护理由用来对抗宗教法庭不入道的审讯方法。①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