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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几年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进行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代建制的一大优点是政府通过招标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通过合同管理和相关法规对代建单位形成技术、经济和法律上的指导和约束。代建制下,可为政府投资项目选择有经验的代建单位,引进先进的管理.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从而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益。近年来,加快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推进和健全代建制的工作越来越紧迫.它触及到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诸多部门相关工作内容的变化和职能的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