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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围绕公有产权和价格管制所导致的“租值消散”,回顾和梳理了国内外学者研究租值消散这一现象所形成的早期理论文献和应用进展,并提出了简要的评述。
租值消散 理论回顾 文献综述
Abstract:In this paper,the author was reviewed the early theoretical literature and the latest application progress of “rent dissipation”,which caused by incomplete public property and price control. And in the end a brief review is presented.
Key words:Rent Dissipation;Theoretical Review;Literature Review
笔者曾引用租值消散理论分析了我国铁路运价管制所引起的效率损失,并提出了排队等候时间所耗散的租值是运价管制下的最小值的观点。租值消散理论是一个引人入胜的研究课题,以《佃农理论》和《蜜蜂的神话》两篇文章享誉学界的香港经济学家张五常对国内学术界认识租值消散理论做出了开拓性的工作,但国内专题研究租值消散的文献并不多。最近张五常在悼念诺斯的文章中高度评价了租值消散理论的学术地位,认为如果华盛顿学派真的存在——或存在过——其思想与他家不同之处,最重要的不是件工合约,不是巴泽尔说的产权理论,也不是诺斯说的交易费用路向,而是租值消散的理论结构与精彩变化。基于这种评价,本文将继续深化对租值消散理论的认识,梳理其发展脉络及国内应用研究的新进展。
理论渊源及发展
租值消散理论是在对公共资源过度使用的讨论中逐渐形成的。Frank knight(1924)在回应庇古(Pigou,1920)关于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分离的公路例子分析中,提出私有产权可以减少竞争,抵制较好的公路租金的降低。但“租值消散”(rent dissipation)一词由加拿大经济学家戈登首次提出。Gordon(1954)在其公海渔业的经典例子中提出公共产权会因为竞争使用者过多,增加捕鱼劳力的总成本,而使应有的租值下降为零,導致租值消散。Hardin(1968)在其一篇经典文献中研究了公共牧场过度放牧而导致租金消散的问题,并第一次提出了“公地悲剧”的概念。自从以后,“公地悲剧”成为描述资源和环境退化的一个代名词:任何时候只要许多人共同使用一种稀缺资源,便会发生资源和环境的退化。Cheung(1970)认为戈登对于公海渔业资源租金消散的研究存在两个需进一步解开的谜团,第一个谜团是如果没有一个渔民(即决策单位)在其边际产品低于工资率时将劳动用于捕鱼,那么渔民劳动的边际产品怎么能低于(社会意义上的)工资率呢?第二个谜团是如果渔场没有专有权,渔民极大化的是什么呢?并在此基础上拓展了戈登关于海洋渔业租值消散问题的分析,建立了一般性的非专有资源的租值消散理论。
上述关于租值消散的研究仅限于纯粹的公共产权,其结论是公共产权必然导致租值消散。后来,巴泽尔、张五常等人的研究则更深入了一步,将租值消散理论引入价格管制领域的分析。Barzel(1974)认为,对于一项产权未能被精确界定的资产,总是有一些财富被置入公共领域,他人在竞争性攫取时往往需要相应的资源耗费(如排队等候等),导致租值消散。Cheung(1974)认为存在价格管制的情况下,除非将被剥夺的权利完全授予另外一个人,否则转移的收入将趋于消散;但Cheung同时认为,并非所有进入公共领域的租值都会全部耗散,这是由于交易双方会有相应的约束调整过程,因此这种耗散将是约束条件下的最小值。张五常(2015)从五个方面对租值消散理论提出了进一步的回顾和展望:(1)租值全部消散是很困难的事,所以在某些情况下非私产有其可取处;(2)不用市价作为竞争准则,其他替代的准则会出现,而任何非市价的竞争准则,某种程度一定会导致租值消散;(3)减少租值消散是争取权利极大化的行为,所以任何政府管制法例的后果,要从减少租值消散的角度处理;(4)交易费用是所有一人世界不存在的费用,即是要有竞争才会出现,所以租值消散是交易或制度费用的一种;(5)市场的出现带来多种交易费用,采用市价作为竞争性准则的交易费用甚高,但市价这个竞争准则是唯一不会导致租值消散的,所以市场的出现是以提升某种交易费用的方法来减低另一些交易或制度费用——租值消散。
国内应用研究进展
国内学者将租值消散作为分析方法应用于实际研究,对该理论做了进一步的应用拓展,但并未提出新的理论深化。梳理近年来公开发表的文献,基本上局限在以下三个研究领域:第一个应用领域是价格管制,第二个应用领域是信贷市场,第三个应用领域是公共资源。
租值消散理论最主要的应用集中在价格管制领域。张辉、张丽(2009)以劳动合同法为例,对租值消散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价格管制是租值消散的直接原因。王紫东(2010)系统地研究了征地制度与租值消散之间的关系,并将征地制度视为一种价格或租金管制行为,认为该管制行为导致原本属于农民集体的部分产权租金进入公共领域,并最终被地方政府和土地开发商合谋攫取,但是因政府过量征用、出让土地,土地开发商竞相寻租,导致其获得的租金小于各自的初始金额,造成租值消散。龚唯平、韩江波(2011)认为政府强制性征地致使大量农地租值被置入公共域池和造成相关利益主体对土地租值的竞相摄取,进而引起农地租值被瓜分和纯粹消散,但现实中农地租值不会消散为零。
信贷市场中的信贷配给其实是价格管制的一种特殊形式。殷孟波、翁舟杰(2006)认为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配给实际上是银行主动对利率进行管制,这种管制导致部分财富——中小企业意愿出价与管制价格的差额进入公共领域,而中小企业及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过贿赂等合法或非法方式攫取置于公共领域的租金,降低了租值消散。翁舟杰、陈和智(2008)沿着早期研究的思路,借鉴隐性合约和租值耗散理论,进一步认为信贷市场上普遍存在的信贷配给现象会导致大量租值被置入公共领域,信贷市场上的相关利益主体会通过达成各类隐性合约来分割这些租值,由此导致大量非规范融资行为的存在。 租值消散理论在公共资源领域的应用分析主要是在海洋渔业。郭守前(2004)通过建立RICP(资源特性-制度安排-行为特征-经济绩效)理论模型,详尽地考察了海洋渔业资源面临的“公地悲剧”困境及其形成的内在机理,认为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制度是不完全成功的,没有实现控制过度捕捞、阻止渔业租金消散的目标,提出改进我国海洋渔业绩效的关键是改变制度的激励结构。
同时,部分文献还探究了租值消散形成的原因。张卫东、童睿(2005)认为造成租值消散的主要原因是资源或财产的产权没有明确界定,但租值不会消散到零,其消散的程度取决于当事人面临的选择程度和形成合约安排的交易成本。崔晓林、张辉(2009)亦从产权界定不清出发,认为租值消散的根本原因源于资产的属性、价格管制和产权弱化三个方面,并强调了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对租值消散的影响。杨骞(2009)从行政垄断的角度提出了新的原因解释,认为行政垄断特权的界定不明是造成租值耗散的根本原因。
此外,还有学者以收费公路行业的经济特性为导向,论证了租值消散理论应用于收费公路行业相关问题研究的可行性,得出租值消散理论在收费公路研究领域具有理想的应用前景的结论(徐海成等,2014)。
简要评论
租值消散理论是现代产权经济学的重要内容,在公共产权及价格管制领域具有极强的解释力。从租值消散理论的发展及应用来看,主要沿着公共资源的过渡使用、模糊产权的竞相攫取以及政府干预带来的价格管制这一路径展开,脉络比较清晰。正如张五常所指出的,在众多的准则中,只有价格准则没有传统所说的浪费,任何其他准则在某种程度上均会引起租值消散。遗憾的是,租值消散作为交易或制度费用的一部分,是很难量化的,这也说明了为什么既有文献对租值消散的分析仅限于现象阐释或定性研究。
[1] F. H. Knight. Some Fallacies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Social Cost[J],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24,Vol. 38,No. 4: 582-606
[2] H. Scott Gordon. The Economic Theory of a Common-Property Resource: The Fishery[J].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54,Vol. 62,No. 2:124-142
[3] Garrett Hardin.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J]. Science,New Series,1968,Vol. 162,No. 3859:1243-1248
[4] Steven N. S. Cheung. The Structure of a Contract and the Theory of a Non-Exclusive Resource[J].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70,Vol. 13,No. 1:49-70
[5] Yoram Barzel. A Theory of Rationing by Waiting[J],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74,Vol. 17,No. 1:73-95
[6] Steven N. S. Cheung. 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J].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74,Vol. 17,No. 1:53-71
[7] 郭守前.資源特性与制度安排—一个理论框架及其应用[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8] 张卫东、童睿.租值消散理论评述[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44-48
[9] 殷孟波、翁舟杰.租值消散理论与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研究 [J].经济学动态,2006,7:102-105
[10] 翁舟杰、陈和智.隐形合约、租值耗散及我国信贷市场非规范融资行为[J].经济学家,2008,3:99-105
[11] 催晓林、张辉.租值消散理论的经济学逻辑[J].山东经济,2009,6:29-37
[12] 张辉、张丽.价格管制与租值消散:以劳动合同法为例[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9,3:93-97
[13] 杨骞.行政垄断租值耗散的理论和实证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9,3:49-54
[14] 王紫东.中国征地制度变迁及租值消散研究[M] .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15] 徐海成、贾锐宁、白鹏锐.租值耗散理论研究进展及其在收费公路行业应用展望[J].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25-30
[16] 张五常.悼诺斯.http://zhangwuchang.blog.ifeng.com/article/39353477.html.2015–12–01/2015–12–09.
租值消散 理论回顾 文献综述
Abstract:In this paper,the author was reviewed the early theoretical literature and the latest application progress of “rent dissipation”,which caused by incomplete public property and price control. And in the end a brief review is presented.
Key words:Rent Dissipation;Theoretical Review;Literature Review
笔者曾引用租值消散理论分析了我国铁路运价管制所引起的效率损失,并提出了排队等候时间所耗散的租值是运价管制下的最小值的观点。租值消散理论是一个引人入胜的研究课题,以《佃农理论》和《蜜蜂的神话》两篇文章享誉学界的香港经济学家张五常对国内学术界认识租值消散理论做出了开拓性的工作,但国内专题研究租值消散的文献并不多。最近张五常在悼念诺斯的文章中高度评价了租值消散理论的学术地位,认为如果华盛顿学派真的存在——或存在过——其思想与他家不同之处,最重要的不是件工合约,不是巴泽尔说的产权理论,也不是诺斯说的交易费用路向,而是租值消散的理论结构与精彩变化。基于这种评价,本文将继续深化对租值消散理论的认识,梳理其发展脉络及国内应用研究的新进展。
理论渊源及发展
租值消散理论是在对公共资源过度使用的讨论中逐渐形成的。Frank knight(1924)在回应庇古(Pigou,1920)关于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分离的公路例子分析中,提出私有产权可以减少竞争,抵制较好的公路租金的降低。但“租值消散”(rent dissipation)一词由加拿大经济学家戈登首次提出。Gordon(1954)在其公海渔业的经典例子中提出公共产权会因为竞争使用者过多,增加捕鱼劳力的总成本,而使应有的租值下降为零,導致租值消散。Hardin(1968)在其一篇经典文献中研究了公共牧场过度放牧而导致租金消散的问题,并第一次提出了“公地悲剧”的概念。自从以后,“公地悲剧”成为描述资源和环境退化的一个代名词:任何时候只要许多人共同使用一种稀缺资源,便会发生资源和环境的退化。Cheung(1970)认为戈登对于公海渔业资源租金消散的研究存在两个需进一步解开的谜团,第一个谜团是如果没有一个渔民(即决策单位)在其边际产品低于工资率时将劳动用于捕鱼,那么渔民劳动的边际产品怎么能低于(社会意义上的)工资率呢?第二个谜团是如果渔场没有专有权,渔民极大化的是什么呢?并在此基础上拓展了戈登关于海洋渔业租值消散问题的分析,建立了一般性的非专有资源的租值消散理论。
上述关于租值消散的研究仅限于纯粹的公共产权,其结论是公共产权必然导致租值消散。后来,巴泽尔、张五常等人的研究则更深入了一步,将租值消散理论引入价格管制领域的分析。Barzel(1974)认为,对于一项产权未能被精确界定的资产,总是有一些财富被置入公共领域,他人在竞争性攫取时往往需要相应的资源耗费(如排队等候等),导致租值消散。Cheung(1974)认为存在价格管制的情况下,除非将被剥夺的权利完全授予另外一个人,否则转移的收入将趋于消散;但Cheung同时认为,并非所有进入公共领域的租值都会全部耗散,这是由于交易双方会有相应的约束调整过程,因此这种耗散将是约束条件下的最小值。张五常(2015)从五个方面对租值消散理论提出了进一步的回顾和展望:(1)租值全部消散是很困难的事,所以在某些情况下非私产有其可取处;(2)不用市价作为竞争准则,其他替代的准则会出现,而任何非市价的竞争准则,某种程度一定会导致租值消散;(3)减少租值消散是争取权利极大化的行为,所以任何政府管制法例的后果,要从减少租值消散的角度处理;(4)交易费用是所有一人世界不存在的费用,即是要有竞争才会出现,所以租值消散是交易或制度费用的一种;(5)市场的出现带来多种交易费用,采用市价作为竞争性准则的交易费用甚高,但市价这个竞争准则是唯一不会导致租值消散的,所以市场的出现是以提升某种交易费用的方法来减低另一些交易或制度费用——租值消散。
国内应用研究进展
国内学者将租值消散作为分析方法应用于实际研究,对该理论做了进一步的应用拓展,但并未提出新的理论深化。梳理近年来公开发表的文献,基本上局限在以下三个研究领域:第一个应用领域是价格管制,第二个应用领域是信贷市场,第三个应用领域是公共资源。
租值消散理论最主要的应用集中在价格管制领域。张辉、张丽(2009)以劳动合同法为例,对租值消散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价格管制是租值消散的直接原因。王紫东(2010)系统地研究了征地制度与租值消散之间的关系,并将征地制度视为一种价格或租金管制行为,认为该管制行为导致原本属于农民集体的部分产权租金进入公共领域,并最终被地方政府和土地开发商合谋攫取,但是因政府过量征用、出让土地,土地开发商竞相寻租,导致其获得的租金小于各自的初始金额,造成租值消散。龚唯平、韩江波(2011)认为政府强制性征地致使大量农地租值被置入公共域池和造成相关利益主体对土地租值的竞相摄取,进而引起农地租值被瓜分和纯粹消散,但现实中农地租值不会消散为零。
信贷市场中的信贷配给其实是价格管制的一种特殊形式。殷孟波、翁舟杰(2006)认为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配给实际上是银行主动对利率进行管制,这种管制导致部分财富——中小企业意愿出价与管制价格的差额进入公共领域,而中小企业及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过贿赂等合法或非法方式攫取置于公共领域的租金,降低了租值消散。翁舟杰、陈和智(2008)沿着早期研究的思路,借鉴隐性合约和租值耗散理论,进一步认为信贷市场上普遍存在的信贷配给现象会导致大量租值被置入公共领域,信贷市场上的相关利益主体会通过达成各类隐性合约来分割这些租值,由此导致大量非规范融资行为的存在。 租值消散理论在公共资源领域的应用分析主要是在海洋渔业。郭守前(2004)通过建立RICP(资源特性-制度安排-行为特征-经济绩效)理论模型,详尽地考察了海洋渔业资源面临的“公地悲剧”困境及其形成的内在机理,认为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制度是不完全成功的,没有实现控制过度捕捞、阻止渔业租金消散的目标,提出改进我国海洋渔业绩效的关键是改变制度的激励结构。
同时,部分文献还探究了租值消散形成的原因。张卫东、童睿(2005)认为造成租值消散的主要原因是资源或财产的产权没有明确界定,但租值不会消散到零,其消散的程度取决于当事人面临的选择程度和形成合约安排的交易成本。崔晓林、张辉(2009)亦从产权界定不清出发,认为租值消散的根本原因源于资产的属性、价格管制和产权弱化三个方面,并强调了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对租值消散的影响。杨骞(2009)从行政垄断的角度提出了新的原因解释,认为行政垄断特权的界定不明是造成租值耗散的根本原因。
此外,还有学者以收费公路行业的经济特性为导向,论证了租值消散理论应用于收费公路行业相关问题研究的可行性,得出租值消散理论在收费公路研究领域具有理想的应用前景的结论(徐海成等,2014)。
简要评论
租值消散理论是现代产权经济学的重要内容,在公共产权及价格管制领域具有极强的解释力。从租值消散理论的发展及应用来看,主要沿着公共资源的过渡使用、模糊产权的竞相攫取以及政府干预带来的价格管制这一路径展开,脉络比较清晰。正如张五常所指出的,在众多的准则中,只有价格准则没有传统所说的浪费,任何其他准则在某种程度上均会引起租值消散。遗憾的是,租值消散作为交易或制度费用的一部分,是很难量化的,这也说明了为什么既有文献对租值消散的分析仅限于现象阐释或定性研究。
[1] F. H. Knight. Some Fallacies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Social Cost[J],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24,Vol. 38,No. 4: 582-606
[2] H. Scott Gordon. The Economic Theory of a Common-Property Resource: The Fishery[J].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54,Vol. 62,No. 2:124-142
[3] Garrett Hardin.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J]. Science,New Series,1968,Vol. 162,No. 3859:1243-1248
[4] Steven N. S. Cheung. The Structure of a Contract and the Theory of a Non-Exclusive Resource[J].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70,Vol. 13,No. 1:49-70
[5] Yoram Barzel. A Theory of Rationing by Waiting[J],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74,Vol. 17,No. 1:73-95
[6] Steven N. S. Cheung. 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J].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74,Vol. 17,No. 1:53-71
[7] 郭守前.資源特性与制度安排—一个理论框架及其应用[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8] 张卫东、童睿.租值消散理论评述[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5:44-48
[9] 殷孟波、翁舟杰.租值消散理论与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研究 [J].经济学动态,2006,7:102-105
[10] 翁舟杰、陈和智.隐形合约、租值耗散及我国信贷市场非规范融资行为[J].经济学家,2008,3:99-105
[11] 催晓林、张辉.租值消散理论的经济学逻辑[J].山东经济,2009,6:29-37
[12] 张辉、张丽.价格管制与租值消散:以劳动合同法为例[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9,3:93-97
[13] 杨骞.行政垄断租值耗散的理论和实证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9,3:49-54
[14] 王紫东.中国征地制度变迁及租值消散研究[M] .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15] 徐海成、贾锐宁、白鹏锐.租值耗散理论研究进展及其在收费公路行业应用展望[J].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25-30
[16] 张五常.悼诺斯.http://zhangwuchang.blog.ifeng.com/article/39353477.html.2015–12–01/201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