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1年7月29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太原市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据悉这是我国出台的首部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条例规定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是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在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重点是宣传法律法规,加强代表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反映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对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以及承办代表的选举和其他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