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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是地方政法本科院校工作的生命线和主题,也是学校办学质量和育人成果的“试金石”。但由于政法类岗位编制受限和部属院校及其它院校政法类专业学生的激烈竞争的影响,加之存在学生就业观念不够成熟、专业设置不够精准、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就业渠道较为单一等问题,该类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较低,就业形势严峻复杂、就业任务艰巨繁重,就业率落后成为当前办学的瓶颈。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学校生存发展之本。地方政法本科院校,要将高质量就业作为学校战略任务,瞄准社会需求,扎实推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学科、专业持续健康发展。
以市场化为导向 优化专业设置
地方政法本科院校承担着为地方经济和行业输送政法类及其他应用型人才的任务,只有清楚地方需要什么样的政法政法类人才,相应地开设专业、培养人才,做到以需求设专业、以需求定规模、以需求开课程,才能推动学校毕业生精准就业和就业质量不断提升。方向准,方能定位清。该类院校应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市场需求,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加强调查研究,设置、调整相关专业及招生规模,使得毕业生在专业上精准对接社会、市场需求,努力走好高质量就业“第一步”,为实现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奠定坚实基础。要以发展潜力、发展前景为导向,加快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及新兴专业建设步伐,增强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拓宽专业应用的实践性和有效性。要紧盯社会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培养计划和教学课程,保证教学和社会需求变化同步伐、相衔接,促使毕业生在就业中更有竞争力。
以精细化为取向 加强就业指导
精准的就业指导是高质量就业的关键和重要任务。该类院校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提升学生职业能力素养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促进大学生高质量就业。
要指导转变就业观念 认真開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择业心理辅导,引导学生积极转变“不愿离开家乡的保守观念”、追求“从公”“事业”单位的固化观念、一心只留“大城市”的传统观念,树立早就业、稳就业、再优化择业等观念,对接自身价值的最大发挥地,使学生从业有规划、就业有准备、择业有思路,不仅有业可就,而且有业可创、有业能创、有发展潜力,为学生高质量就业奠定思想基础。
要加强职业技能指导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训练,鼓励学生结合专业发展需要考取国家司法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证等执业资格证书、参加研究生考试;开发建设就业实习平台和基地,多途径创造见习、实训机会,提高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职场竞争力。
要鼓励自主创业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大发展,为法务人才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也为法务人才设置了发展的前景,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学生自主创新意识与潜能,引导学生自主创业。
以全程化为朝向 改进就业服务
服务学生、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是高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地方政法类本科院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当好毕业生的“主心骨”和“娘家人”,“一对一”、全程做好服务学生就业各项工作,为学生高质量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抓好信息咨询服务 充分运用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企业、单位用人、招录信息及学生就业意向信息,方便学生求职、企业及单位招聘人员。开展就业咨询服务,为学生答疑解惑、提供就业帮助。
抓好“外联”服务 加大与相关行业、企业、单位及校友的对接沟通,适时对接举办用人招聘会,努力为毕业生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协调签订高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三方协议”,为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提供保障。
抓好就业服务保障 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设备设施供给、就业权益等服务保障,延长毕业生户口、档案在校保留时限,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贴心服务,解决毕业生后顾之忧;加大对贫困家庭、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帮助他们优先就业。
以多元化为指向 拓宽就业渠道
多元化的就业渠道是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条件,也是高校缓解毕业生就业竞争压力的努力方向。渠道广,则就业空间大、就业竞争小。地方政法类本科院校要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引导毕业生转变狭隘的就业观,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
从类型上看,要注重政策性就业和社会性就业相结合 既要引导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录、“三支一扶”等政策性职业考试、应征入伍,又要协调落实好公安、司法类特殊专业毕业生定向就业政策,也要坚持面向社会、市场,引导其他毕业生到民营、外资及新兴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就业,丰富就业类型。
从区域上看,要注重在大城市就业和其他区域就业相结合 要强化分类指导,既要引导毕业生在大城市、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区域就业,又要引导其他毕业生到小城镇、农村及中西部等地区就业,鼓励他们到基层就业、促进城镇及区域发展、参与乡村振兴,拓展就业区域,增强就业效能。
从性质上看,要注重求职就业和自主创业相结合 既要引导毕业生主动求职应聘、灵活就业,又要用好各类园区、孵化基地和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引导其他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以创业促就业、带就业。
以专业化为方向 健全工作机制
专业化的就业指导服务是高校学生就业工作的发展趋势和必然要求。地方政法类本科院校要坚持专业化发展方向,建好机构队伍、健全机制制度,全面落实“三定两严”(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严考核、严奖惩)要求,着力提升专业化指导服务能力,为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健全统筹推进机制 明确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研究并落实好促就业措施,保障高质量就业工作有序实施。建立并发挥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协调机构作用,定期召开推进会,研判就业形势,破解就业难题,完善就业制度,促进学生就业工作高效实施。
建立专业队伍机构 依托专职辅导员队伍,通过教育培训、辅导员项目建设等途径,建立就业指导服务专业队伍;筹建学生发展中心,实施就业指导、服务、咨询等工作,打造就业工作专门阵地,为高质量就业工作提供人力、组织保障。
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健全就业工作考核机制,对完成就业目标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对未完成就业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组织处理、核减招生指标等措施予以惩戒,树立鲜明导向,激发二级学院工作热情,促使就业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各地高校做好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地方政法类应用性本科院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质量就业为奋斗目标,紧密立足政法院校特色,因势而变、顺势而为、精准发力,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工作,为推动地方政法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以市场化为导向 优化专业设置
地方政法本科院校承担着为地方经济和行业输送政法类及其他应用型人才的任务,只有清楚地方需要什么样的政法政法类人才,相应地开设专业、培养人才,做到以需求设专业、以需求定规模、以需求开课程,才能推动学校毕业生精准就业和就业质量不断提升。方向准,方能定位清。该类院校应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市场需求,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加强调查研究,设置、调整相关专业及招生规模,使得毕业生在专业上精准对接社会、市场需求,努力走好高质量就业“第一步”,为实现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奠定坚实基础。要以发展潜力、发展前景为导向,加快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及新兴专业建设步伐,增强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拓宽专业应用的实践性和有效性。要紧盯社会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培养计划和教学课程,保证教学和社会需求变化同步伐、相衔接,促使毕业生在就业中更有竞争力。
以精细化为取向 加强就业指导
精准的就业指导是高质量就业的关键和重要任务。该类院校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提升学生职业能力素养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促进大学生高质量就业。
要指导转变就业观念 认真開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择业心理辅导,引导学生积极转变“不愿离开家乡的保守观念”、追求“从公”“事业”单位的固化观念、一心只留“大城市”的传统观念,树立早就业、稳就业、再优化择业等观念,对接自身价值的最大发挥地,使学生从业有规划、就业有准备、择业有思路,不仅有业可就,而且有业可创、有业能创、有发展潜力,为学生高质量就业奠定思想基础。
要加强职业技能指导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训练,鼓励学生结合专业发展需要考取国家司法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证等执业资格证书、参加研究生考试;开发建设就业实习平台和基地,多途径创造见习、实训机会,提高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职场竞争力。
要鼓励自主创业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大发展,为法务人才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也为法务人才设置了发展的前景,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学生自主创新意识与潜能,引导学生自主创业。
以全程化为朝向 改进就业服务
服务学生、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是高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地方政法类本科院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当好毕业生的“主心骨”和“娘家人”,“一对一”、全程做好服务学生就业各项工作,为学生高质量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抓好信息咨询服务 充分运用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企业、单位用人、招录信息及学生就业意向信息,方便学生求职、企业及单位招聘人员。开展就业咨询服务,为学生答疑解惑、提供就业帮助。
抓好“外联”服务 加大与相关行业、企业、单位及校友的对接沟通,适时对接举办用人招聘会,努力为毕业生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协调签订高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三方协议”,为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提供保障。
抓好就业服务保障 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设备设施供给、就业权益等服务保障,延长毕业生户口、档案在校保留时限,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贴心服务,解决毕业生后顾之忧;加大对贫困家庭、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帮助他们优先就业。
以多元化为指向 拓宽就业渠道
多元化的就业渠道是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条件,也是高校缓解毕业生就业竞争压力的努力方向。渠道广,则就业空间大、就业竞争小。地方政法类本科院校要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引导毕业生转变狭隘的就业观,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
从类型上看,要注重政策性就业和社会性就业相结合 既要引导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录、“三支一扶”等政策性职业考试、应征入伍,又要协调落实好公安、司法类特殊专业毕业生定向就业政策,也要坚持面向社会、市场,引导其他毕业生到民营、外资及新兴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就业,丰富就业类型。
从区域上看,要注重在大城市就业和其他区域就业相结合 要强化分类指导,既要引导毕业生在大城市、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区域就业,又要引导其他毕业生到小城镇、农村及中西部等地区就业,鼓励他们到基层就业、促进城镇及区域发展、参与乡村振兴,拓展就业区域,增强就业效能。
从性质上看,要注重求职就业和自主创业相结合 既要引导毕业生主动求职应聘、灵活就业,又要用好各类园区、孵化基地和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引导其他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以创业促就业、带就业。
以专业化为方向 健全工作机制
专业化的就业指导服务是高校学生就业工作的发展趋势和必然要求。地方政法类本科院校要坚持专业化发展方向,建好机构队伍、健全机制制度,全面落实“三定两严”(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严考核、严奖惩)要求,着力提升专业化指导服务能力,为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健全统筹推进机制 明确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研究并落实好促就业措施,保障高质量就业工作有序实施。建立并发挥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协调机构作用,定期召开推进会,研判就业形势,破解就业难题,完善就业制度,促进学生就业工作高效实施。
建立专业队伍机构 依托专职辅导员队伍,通过教育培训、辅导员项目建设等途径,建立就业指导服务专业队伍;筹建学生发展中心,实施就业指导、服务、咨询等工作,打造就业工作专门阵地,为高质量就业工作提供人力、组织保障。
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健全就业工作考核机制,对完成就业目标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对未完成就业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组织处理、核减招生指标等措施予以惩戒,树立鲜明导向,激发二级学院工作热情,促使就业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各地高校做好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地方政法类应用性本科院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质量就业为奋斗目标,紧密立足政法院校特色,因势而变、顺势而为、精准发力,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工作,为推动地方政法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