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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住宅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层出不穷,广大业主深受其害,物业管理公司亦幸免于难,如何平息纠纷进而实现双赢,求同存异寻求二者利益的均衡点,做到互惠互利,其间最为关键的是广大业主要有自己的组织即成立业主委员会,因此对当前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不足的完善,从立法、司法实践等多层面予以论述,以健全业主委员会,才能根本性地解决和防范物业管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