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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有企业的制度需求特征是制度需求主体数量巨大、制度需求程度差异较大、制度收益和制度创新机会成本大相径庭,制度供给的突出问题是制度供给不足甚至缺失与制度供给过剩同时存在。吉林省国有企业制度创新是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共同作用结果,应当兼顾各个利益主体对制度创新的支持,合理分摊制度创新成本;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重视动态性质的制度需求,调整制度创新的方式;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减持国有股与政府职能转变双管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