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案例引发的对政府信息公开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思考

来源 :中国房地产业·中旬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qiuru102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背景下,人们对房产信息的知悉权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以一则涉及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例,从政府信息的定义、申请资格、公开利用三个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中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途径进行了浅析。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信息;利害关系
  1、案例分析
  2016年3月17日,申请人俞某以其房地权利变更登记申请中“原登记及权利书证号数”一栏记载“见更1623”为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更字第1623号的《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声请书》。经查档案资料,俞某并非房地权利书证更字第1623号的权利人。
  此案在办理过程中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因其申请的政府信息系他人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应征求第三方意见后根据第三方权利人的意见再行答复。而另一种意见认为,申请人俞某要求公开的《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声请书》虽涉及他人的个人隐私,但因其名下房地权利变更登记申请中“原登记及权利书证号数”一栏有记载“见更1623”,故其对更字第1623号《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声请书》具备一定的“利害关系”。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的状况”。如果俞某的“利害关系人”成立,则应可以查询复制相关不动产的登记信息。然而,目前法律法规对利害关系人尚无明确的定义,在实际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利用时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佐证其利害关系人身份。
  本案的争议在于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是应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免于公开,还是应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利害关系人”的概念予以开放利用。
  2、政府信息公开中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
  从政府信息的定义上来看,《条例》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而不动产登记信息是指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履行不动产登记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和原始登记凭证。因此,不动产登记信息符合政府信息的构成要件,应该属于政府信息范畴。
  从申请主体的资格上分析,《条例》对申请人资格的规定是开放性的,不限于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其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但是《条例》并没有对不符合申请人资格的情形如何处理作出规定。而《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主体资格是有限制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虽然应当向社会公开,但并不是向每个人公开,公开的范围、限度和查阅对象都是有约束的,只有特定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才有权进行查阅和利用。
  从公开利用的角度分析,政府信息虽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但是其公开的范围是有前提条件的。根据《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而不动产登记信息中涵盖大量的个人隐私方面的信息,这些个人隐私信息一旦公开,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困扰和麻烦。
  2016年9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给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的复函(国办公开办函[2016]206号)中作出如下答复意见:“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以及户籍信息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询等,属于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的业务查询事项,其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法律后果等,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调整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存在根本性差别。当事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这类业务查询的,告知其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复函明确了不动产登记资料利用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边界。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执行公务的有关国家机关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同时,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随意查询获取不动产登记资料。在实践中,若民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其采取查档途径获得该信息,并按照《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條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依法查询利用。
  3、总结
  最终该案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获取权利人的有效联系方式而没能启动征求第三方意见程序。经研究讨论,因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系他人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本着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最后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根据新出的国办公开办函[2016]206号复函,建议今后对此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答复中告知申请人如何通过查档途径获得相关信息,如本案应当告知其可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依据查档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综上所述,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需要政府机关合理平衡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的关系,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兼顾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确保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都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需要政府对公开实践中暴露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总结归纳,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突出问题,及时完善和修订现有的法律法规,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1]张洁.谈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J].浙江档案,2015(12):58.
  [2]边慧玲.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对房产档案开放的影响 [J].浙江档案,2008(10):24-25.
其他文献
近日,在某知名代码托管平台上,有人发起名为“996.ICU”的项目,以抵制某些公司实行的“996”工作制(主要人群是互联网公司的程序员),此举立即得到很多人响应.据不完全统计,目
期刊
众多的读者认为,丰太郎最后选择抛弃爱情,走上仕途是基于近代自我的觉醒.于是文章结尾处的“至今对相泽还有点憎恨”,也可以顺其自然地理解为是相泽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但是笔
一、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简述    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研究起源于美国学者海默对跨国公司的分析,他认为,大企业之所以到海外投资,主要原因在于其特定优势,这种优势具有垄断性,导致市场具有不完全性。正因为企业具有垄断优势,而东道国的贸易政策恰好使跨国公司可以利用,于是便发生了对外投资。但现实经济生活中,不仅仅是跨国公司,很多小企业也纷纷进行国外投资,因此该理论的现实解释力不具普遍性。  英国里丁大学
最近,遂宁安居区开展抓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五大兴村行动”,探索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之路。  组织兴村把航向。细化党委(党组)书记等六类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责任清单,开设后进村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探索“强村带弱村”“村企结对”“产业党委”等共建联建模式;实施村级党组织设置科学化、制度建设全面化等八个标准化建设。人才兴村激活力。实施外出务工人员回引、农村工匠培育认证、农村实用人才选塑、乡村规划建设人才培育“四大
期刊
代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或者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协助下,可以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
摘要:机修钳工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对于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企业的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想保证设备保养维修的正常施行,机修钳工应该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规范。机械设备的成功安装并不能保证它的长久运行,在作业之时还要时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或故障要着重检测,平时的设备维护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作为机修钳工,对设备的种类,特点,以及工作性能都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和了解,对设备的基
一、 引言    企业集群作为一种具有地理边界约束的产业组织形式,在区域乃至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我国东部和中西部地区企业集群发展差异的比较及其原因的分析,试图揭示文化在企业集群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机制,以取得对企业集群建设的一些启发。    二、 企业集群形成的两个基本条件    企业集群是一种复杂性知识系统。要成其为一个系统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首先,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要素;其
最近,天府新区坚持“深学、细悟、笃行”认真学习新党章,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佳绩”的浓厚氛围.rn全面系统“深学”,提认识强党性.领导领学,将党章学习纳入各级党(工)委会、
期刊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力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所不可或缺的能源,电力新能源是新时期我国能源开发与利用的重点,电力新能源的开发是今后世界解决环保以及能源危机的重要举措。尤其是近几年,世界性能源危机越来越严重。如何提高新时期电力新能源及其利用效率,是今后世界能源开发利用的关键性问题。基于此,本文主要对新时期电力新能源及其利用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新时期;电力新能源;利用分析  相关统计显示,如果按
“前后两双亮晶晶的大眼睛、衣着银灰黑色的靓丽装扮、线条流畅的外形彰显着威严稳重大气、内里舒适智能精心装饰的细节”……rn它不仅体现了时尚与科技完美融合,还将“中国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