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为加强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管理,防止野生动物资源过量消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对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的制品开展标记试点,采用统一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对选定的利用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