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农村信用工程的深入推进,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户评定工作成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特别是信用户作为农村信用的基础细胞受到金融机构广泛关注。但据初步调查,受农村信用户评级标准和结果不一、指标设置和风险机制不健全、管理滞后等因素的影响,信用户违约率和贷款不良率出现“双高”现象。
一、基本情况
评定信用户数量逐年增多,但违约率也呈上升趋势。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累计评定农村信用户108214、111875、97268、102913万户,分别增长3.38%、-13.05%、5.80%。其中发生违约的信用户5292、4505、4233、9536万户,分别占1.7%、1.4%、1.3%、3%。
二、主要原因
1.评价指标设置少,评价结果实效性滞后
调查显示,目前涉及信用户的非银行类信用信息数据占比不足23%,存在多部门信息采集难度大、数据更新难等问题,而银行类评价指标主要围绕概要信息、基本信息、资产信息、收支信息、资信评定、贷款担保、参保评价等七大类,缺乏对农户现金流量的分析和预测,信用额度、贷款期限等亦未能根据运行中的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和修订,导致农户信用评定特别是农户偿债能力与现实存在脱节。
2.风险退出机制少,评价结果安全性较低
目前,风险退出机制运行效果不尽完善,对已不符合条件的信用户未能提出警告或取消其称号,未按要求实行定期评定。据调查,截至2014年6月末,评定信用户占所辖农户数的67%,信用户不良贷款率为2.77%,而被取消或退出信用户资格的农户仅7889户,占7.6%。
3.征信系统建设尚不完善
目前,部分村镇银行尚未开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致使征信系统信息不能全面、实时、准确地反映农户的真实情况,不能将贷款人信息上报征信系统,致使多数个人贷款游离于征息系统之外,影响了征信系统的使用效能。由于各金融机构在信用评级中“各自为战”,信用评级系统也未与其他商业银行联网,造成评定结果仅在机构内部使用,无法获得其他金融机构的认同,也无法实现信用户的相关信息有效共享。
4.对已评定的信用户未实行有效的动态管理
一是未对信用户的授信额度及时进行调整;二是信用社贷款期限确定不合理。如养殖从投入到销售大约需2年时间,而信用社贷款期限大多在一年以内,按期收回困难,从而增大了不良贷款率,使信用户达不到信用条件。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农村信用体系组织建设,改善信用生态环境
各地政府、人民银行与涉农金融机构通力合作,建立以政府主导、人行指导、农村信用社为主体,农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积极参与的农村信用创建和支农金融服务体系;同时,建立符合农村发展要求的信用评价体系,统一标准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完善征信系统建设,推进农牧信用户征信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农村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2.完善信用评定机制,建立多形式的信用征集和评价体系
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信用评价机构,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机制。人民银行积极推进征信市场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和技术优势,推进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金融机构业务开展提供重要依据。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探索建立相关征信与评价体系。加强各类信息资源的横向联网,建立能够对企业完税状况、守法状况、财务管理状况、产品质量状况等完整记录,并供查询服务的信用数据库,把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纳入整个社会信用平台,从而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良性循环奠定基础。
3.推进农村信用信息标准化和动态管理系统建设
完善农户评级授信系统,制定符合农户实际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评价体系;由“静态”评定转向“动态”评定,加强对信用户现金流量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和评价,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要建立由村委会、村民代表和农村信用社信贷员组成农户信用评定小组,发挥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熟悉农户家庭情况的地缘、人缘优势,对申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资产状况、信誉状况、经营能力、道德水平及还款记录,进行全面调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建立动态的管理系统。扎实推进信用村镇的建设和评定工作。
4.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开展征信宣传教育
督促农村信用社尽快开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加快完善个人农户信息档案采录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申请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使征信系统,尽可能使征信系统能全面、准确反映企业和个人的真实信用状况,为企业和个人融资服务,为银行防范风险提供信息支撑。同时,通过广泛开展“信用关爱日”、“征信宣传周”等活动,提高农村诚信意识,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5.加强信用评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由人民银行牵头,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承办,定期对辖内信用评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可考虑将其撤离信用评定工作岗位,充分发挥经验丰富专业人员在信用评定工作中的核心示范作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提高应对信贷风险的能力。客户经理一定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业务制度的各项要求,把风险防范贯穿到信贷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不断培训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积累行业知识和社会知识。另外,客户经理要想把信贷业务做好,更需要涉猎丰富的行业知识,掌握各个行业足够的信息,才能提升判断力和敏感度,从而在信贷业务的各个环节游刃有余。
6.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农民发展生产的能动性
针对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农贷、联保贷款高成本、收益低的实际,对其在推广小额农贷工作中给予免交或少缴营业税、所得税的政策优惠,同时加大财政贴息力度,调动其支农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度,建立农业信贷担保制度和农业保险体系,改灾后补救为灾前保障,有效规避农牧户生产经营风险和农贷风险。建立由政府和农村信用社共同出资的担保机构,专门用于对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担保。也可由农村信用社按一定比例集中一部分风险基金,对由于自然灾害而形成的小额信用贷款损失进行补偿。同时,要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建立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经济的抗风险能力。
一、基本情况
评定信用户数量逐年增多,但违约率也呈上升趋势。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累计评定农村信用户108214、111875、97268、102913万户,分别增长3.38%、-13.05%、5.80%。其中发生违约的信用户5292、4505、4233、9536万户,分别占1.7%、1.4%、1.3%、3%。
二、主要原因
1.评价指标设置少,评价结果实效性滞后
调查显示,目前涉及信用户的非银行类信用信息数据占比不足23%,存在多部门信息采集难度大、数据更新难等问题,而银行类评价指标主要围绕概要信息、基本信息、资产信息、收支信息、资信评定、贷款担保、参保评价等七大类,缺乏对农户现金流量的分析和预测,信用额度、贷款期限等亦未能根据运行中的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和修订,导致农户信用评定特别是农户偿债能力与现实存在脱节。
2.风险退出机制少,评价结果安全性较低
目前,风险退出机制运行效果不尽完善,对已不符合条件的信用户未能提出警告或取消其称号,未按要求实行定期评定。据调查,截至2014年6月末,评定信用户占所辖农户数的67%,信用户不良贷款率为2.77%,而被取消或退出信用户资格的农户仅7889户,占7.6%。
3.征信系统建设尚不完善
目前,部分村镇银行尚未开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致使征信系统信息不能全面、实时、准确地反映农户的真实情况,不能将贷款人信息上报征信系统,致使多数个人贷款游离于征息系统之外,影响了征信系统的使用效能。由于各金融机构在信用评级中“各自为战”,信用评级系统也未与其他商业银行联网,造成评定结果仅在机构内部使用,无法获得其他金融机构的认同,也无法实现信用户的相关信息有效共享。
4.对已评定的信用户未实行有效的动态管理
一是未对信用户的授信额度及时进行调整;二是信用社贷款期限确定不合理。如养殖从投入到销售大约需2年时间,而信用社贷款期限大多在一年以内,按期收回困难,从而增大了不良贷款率,使信用户达不到信用条件。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农村信用体系组织建设,改善信用生态环境
各地政府、人民银行与涉农金融机构通力合作,建立以政府主导、人行指导、农村信用社为主体,农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积极参与的农村信用创建和支农金融服务体系;同时,建立符合农村发展要求的信用评价体系,统一标准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完善征信系统建设,推进农牧信用户征信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农村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2.完善信用评定机制,建立多形式的信用征集和评价体系
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信用评价机构,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机制。人民银行积极推进征信市场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和技术优势,推进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金融机构业务开展提供重要依据。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探索建立相关征信与评价体系。加强各类信息资源的横向联网,建立能够对企业完税状况、守法状况、财务管理状况、产品质量状况等完整记录,并供查询服务的信用数据库,把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纳入整个社会信用平台,从而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良性循环奠定基础。
3.推进农村信用信息标准化和动态管理系统建设
完善农户评级授信系统,制定符合农户实际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评价体系;由“静态”评定转向“动态”评定,加强对信用户现金流量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和评价,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要建立由村委会、村民代表和农村信用社信贷员组成农户信用评定小组,发挥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熟悉农户家庭情况的地缘、人缘优势,对申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资产状况、信誉状况、经营能力、道德水平及还款记录,进行全面调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建立动态的管理系统。扎实推进信用村镇的建设和评定工作。
4.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开展征信宣传教育
督促农村信用社尽快开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加快完善个人农户信息档案采录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申请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使征信系统,尽可能使征信系统能全面、准确反映企业和个人的真实信用状况,为企业和个人融资服务,为银行防范风险提供信息支撑。同时,通过广泛开展“信用关爱日”、“征信宣传周”等活动,提高农村诚信意识,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5.加强信用评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由人民银行牵头,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承办,定期对辖内信用评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可考虑将其撤离信用评定工作岗位,充分发挥经验丰富专业人员在信用评定工作中的核心示范作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提高应对信贷风险的能力。客户经理一定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业务制度的各项要求,把风险防范贯穿到信贷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不断培训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积累行业知识和社会知识。另外,客户经理要想把信贷业务做好,更需要涉猎丰富的行业知识,掌握各个行业足够的信息,才能提升判断力和敏感度,从而在信贷业务的各个环节游刃有余。
6.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农民发展生产的能动性
针对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农贷、联保贷款高成本、收益低的实际,对其在推广小额农贷工作中给予免交或少缴营业税、所得税的政策优惠,同时加大财政贴息力度,调动其支农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度,建立农业信贷担保制度和农业保险体系,改灾后补救为灾前保障,有效规避农牧户生产经营风险和农贷风险。建立由政府和农村信用社共同出资的担保机构,专门用于对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担保。也可由农村信用社按一定比例集中一部分风险基金,对由于自然灾害而形成的小额信用贷款损失进行补偿。同时,要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建立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经济的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