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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2012年12月初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燃气汽车统一执行国Ⅴ标准,不符合标准者一律不予挂牌。这是自2011年底环保部发文要求燃气车严格实施国Ⅳ标准后,再一次将排放提高至国Ⅴ标准,且准备时间不足一个月,业界反应如何?能否从容应对?《商用汽车新闻》记者为此做了一番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