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环境污染问题相伴而来并且又加重的趋势,特别是一些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不仅影响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突发环境污染问题是相当严重的。我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频发,太湖蓝藻,十年淮河治污功亏一篑等,都给人们脆弱的神经带来剧烈的冲击,这些主要与突发环境污染的管理与监测不力存在很大的关系。
关键词:突发环境污染 管理 监测
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经济水平提高的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资源与环境面临巨大的压力,加之一些地方盲目发展,环境安全隐患逐渐显现,中国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生产、生活,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环境损失。例如2010 年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湿法厂先后两次发生含铜酸性溶液渗漏,9 100 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 3 187. 71 万元。事件发生了,我们要去应对、去反思,要对突发环境污染的管理与监测进行探讨,并加大力度,将突发环境污染扼杀在萌芽状态或者降低到最小程度。当前我国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有效防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形势十分严峻。
一、突发环境污染
1.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概念
环境污染是污染的一个类型,突发环境污染又是环境污染的一种,一般突发环境污染主要指的是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作为突发事件下的子概念是一个模糊但非常重要的概念,而且在不同语境下有不同的含义和范围。一般来说,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极端形式的紧急状态和普通状态两方面。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规定, 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因此,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可以理解为,在瞬间或短时间内大量排放污染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给人身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恶性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不同于一般的环境污染,它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都是突然发生并且来势凶猛,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严重、污染物不明及处理的艰巨性等特点,而且形式多样,在生产、运输、贮存、使用等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
2.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类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 重点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 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突发船舶污染事件等。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物辐射污染事件。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通常发生方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可分为:(1)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指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因生产、使用、贮存、运输、排放不当导致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污染事故。(2)毒气污染事故:实际是上面事故的一种,由于毒气污染事故最常见,所以另列,主要有毒有害气体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气、氨气等。(3)爆炸事故:易燃、易爆物质所引起的爆炸、火灾事故。(4)农药污染事故:剧毒农药在生产、贮存、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使用不当所引起的泄漏所导致的污染事故。
二、突发环境污染的管理及监测存在的问题
1.政府事故预防体制不完善
目前,在我国的许多地方环保部门事故应急科室还没有建立,有的虽设立了应急科室,但基本上形同虚设,人员资金的欠缺并没有严格排查辖区的污染源。虽然大部分大型化工企业由于某种压力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但很多情况下并没有严格实施,更不要说那些小企业了。在我国,环境保护主要由政府负责,所以地方政府只专心注重经济的发展,并没有把环境保护放在心上,而在环保监察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又充当保护伞角色,基层那些环保部门对于企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仅仅局限于收取少量的排污费,企业就更不会把环境保护当做一回事。再者,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制的实施,环保负责人由地方政府任命,环境监测部门发布的数据是经过“加工”的,它的真实性遭到质疑,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数据,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真实的。
2. 应对突发环境污染的预警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不健全
关于应对突发环境污染的预警应急管理,我国以单项预警应急管理为主,各个部门力量虽然很强,但是缺少统一的国家级紧急事务管理机构,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对每年度或者更远时间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机事件缺乏宏观性的总体规划,对一些明显可能成为危机事件的问题缺少事先详细的预警分析,导致政府对危机事件的处理往往是被动反应模式,每次紧急事件比如事故发生后,会根据影响程度,临时成立一个指挥部或委员会来处理各种紧急事务。这种情形显然是不行的,比如2008年汶川大地震,这么严重、震级这么高的地震为什么一点预警都没有?虽然这不属于环境污染事件,其实性质一样,说明我国在突发事故预警应急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关于监测方面,更是漏洞颇多,有些地方监测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下,监测人员在技术上专业素质较低,而且存在在职不谋政、不负责等现象。
3.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管理及监测参与主体比较单一
我国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管理参与主体比较单一,由政府唱主角,市民和企业参与较少,社会应对能力非常薄弱,没有建立稳定的由市民、企事业单位、政府等联合应对的网络机制,居民的自主防控组织力量薄弱、意识淡薄。区域性预警应急体系也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关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方略,也就没办法向市民、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只是政府在做,而且做的又很少,完全达不到积极全面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地步。政府在突发环境污染方面的监测力度也不够,对监测技术投入、人员培养方面都做的不到位。总体来看,突发环境应急监测在预防、评估、后续监测等环节中缺少一套完整的理论构建,更不用说付诸实践了。
三、针对突发环境污染管理及监测出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健全管理监测机制、改革管理体制
健全管理监测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指挥系统。我国应坚持“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环境应急方针,随着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不断深入地开展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管理工作,推进我国管理逐步走向综合防控和预警管理的跨越式发展。
另外,在体制方面,需要把环境保护部门从地方政府管理中分离出来,跟技术监督局一样实行自行管理。在短时间内,地方政府长久形成的思维模式——注重经济发展、淡漠环境保护,是不会改变的,对于环境保护管理,还是沿用原来的模式,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这样一来,各种环保法规只是属于纸上谈兵,一纸空文而已。我国环境恶化的情况还在继续,而得不到遏制,尽管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会逐渐提升,但生活环境状况质量却每况愈下,越来越恶劣。
2.加强和提高环保部门人员的管理及其业务水平
对于环境保护部门人员的管理要不断加强,高素质的环保专业人员是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将危害减至最低的主力军,要不断吸收他们进入环保队伍,同时,把那些不称职的人员如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等,从环保队伍中开除。由于工作失误,而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的人员,一定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加大这方面的处罚力度,“杀一儆百”。加强对环境质量监测的监督力度,使其给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真实的监测数据。
另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加大力度,对环境应急中心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在遇到紧急事故发生时,能立即提出正确的事故处置举措和建议,将污染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避免污染影响扩大化。
3.加大突发环境污染监测设备的研发和普及力度
目前,我国应急监测设备比较落后,监测水平比较低下。国外的先进技术可以为我所用,正所谓洋为中用,我们可以拿来借鉴并加以吸收,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加以利用。同时,政府应加大对监测设备生产企业的鼓励与支持,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和生产能力;加大对市、县级监测站的投资建设,加大对应急监测人员进行培训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其业务水平,提高其应急监测能力。一旦突发事故出现,市县级监测站能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并能及时准确地判断并上报污染物的具体情况,如其类型、浓度等,提供准确的污染信息,为事故处理单位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提供有利的条件,进而能缩小事故的影响范围、减少受事故影响人员的数量,使污染事故尽快得到合理处理。
四、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环境安全领域的隐患逐渐增加,突发环境安全事故有上升的趋势,环境污染尤其突出。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往往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以至于在这方面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如预防体制不完善、管理组织机构建设部健全、监测力度不够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如健全管理监测机制、改革管理体制,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加强对监测设备研发的投入及知识普及。
参考文献
[1]刘洪喜.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措施探讨[J].污染防治技术,2011,(06).
[2]黄娟,邵超峰,张余.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若干问题探讨[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8,( 03).
[3]史军政.关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与监测[J].北方环境,2011,(04).
[4]闫涛.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管理对策[J].环境经济,2006,(03).
[5]郑福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2012,(03).
关键词:突发环境污染 管理 监测
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经济水平提高的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资源与环境面临巨大的压力,加之一些地方盲目发展,环境安全隐患逐渐显现,中国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生产、生活,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环境损失。例如2010 年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湿法厂先后两次发生含铜酸性溶液渗漏,9 100 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 3 187. 71 万元。事件发生了,我们要去应对、去反思,要对突发环境污染的管理与监测进行探讨,并加大力度,将突发环境污染扼杀在萌芽状态或者降低到最小程度。当前我国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有效防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形势十分严峻。
一、突发环境污染
1.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概念
环境污染是污染的一个类型,突发环境污染又是环境污染的一种,一般突发环境污染主要指的是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作为突发事件下的子概念是一个模糊但非常重要的概念,而且在不同语境下有不同的含义和范围。一般来说,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极端形式的紧急状态和普通状态两方面。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规定, 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因此,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可以理解为,在瞬间或短时间内大量排放污染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给人身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恶性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不同于一般的环境污染,它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都是突然发生并且来势凶猛,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严重、污染物不明及处理的艰巨性等特点,而且形式多样,在生产、运输、贮存、使用等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
2.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类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 重点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 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突发船舶污染事件等。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物辐射污染事件。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通常发生方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可分为:(1)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指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因生产、使用、贮存、运输、排放不当导致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污染事故。(2)毒气污染事故:实际是上面事故的一种,由于毒气污染事故最常见,所以另列,主要有毒有害气体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气、氨气等。(3)爆炸事故:易燃、易爆物质所引起的爆炸、火灾事故。(4)农药污染事故:剧毒农药在生产、贮存、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使用不当所引起的泄漏所导致的污染事故。
二、突发环境污染的管理及监测存在的问题
1.政府事故预防体制不完善
目前,在我国的许多地方环保部门事故应急科室还没有建立,有的虽设立了应急科室,但基本上形同虚设,人员资金的欠缺并没有严格排查辖区的污染源。虽然大部分大型化工企业由于某种压力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但很多情况下并没有严格实施,更不要说那些小企业了。在我国,环境保护主要由政府负责,所以地方政府只专心注重经济的发展,并没有把环境保护放在心上,而在环保监察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又充当保护伞角色,基层那些环保部门对于企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仅仅局限于收取少量的排污费,企业就更不会把环境保护当做一回事。再者,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制的实施,环保负责人由地方政府任命,环境监测部门发布的数据是经过“加工”的,它的真实性遭到质疑,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数据,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真实的。
2. 应对突发环境污染的预警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不健全
关于应对突发环境污染的预警应急管理,我国以单项预警应急管理为主,各个部门力量虽然很强,但是缺少统一的国家级紧急事务管理机构,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对每年度或者更远时间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机事件缺乏宏观性的总体规划,对一些明显可能成为危机事件的问题缺少事先详细的预警分析,导致政府对危机事件的处理往往是被动反应模式,每次紧急事件比如事故发生后,会根据影响程度,临时成立一个指挥部或委员会来处理各种紧急事务。这种情形显然是不行的,比如2008年汶川大地震,这么严重、震级这么高的地震为什么一点预警都没有?虽然这不属于环境污染事件,其实性质一样,说明我国在突发事故预警应急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关于监测方面,更是漏洞颇多,有些地方监测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下,监测人员在技术上专业素质较低,而且存在在职不谋政、不负责等现象。
3.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管理及监测参与主体比较单一
我国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管理参与主体比较单一,由政府唱主角,市民和企业参与较少,社会应对能力非常薄弱,没有建立稳定的由市民、企事业单位、政府等联合应对的网络机制,居民的自主防控组织力量薄弱、意识淡薄。区域性预警应急体系也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关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方略,也就没办法向市民、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只是政府在做,而且做的又很少,完全达不到积极全面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地步。政府在突发环境污染方面的监测力度也不够,对监测技术投入、人员培养方面都做的不到位。总体来看,突发环境应急监测在预防、评估、后续监测等环节中缺少一套完整的理论构建,更不用说付诸实践了。
三、针对突发环境污染管理及监测出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健全管理监测机制、改革管理体制
健全管理监测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指挥系统。我国应坚持“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环境应急方针,随着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不断深入地开展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管理工作,推进我国管理逐步走向综合防控和预警管理的跨越式发展。
另外,在体制方面,需要把环境保护部门从地方政府管理中分离出来,跟技术监督局一样实行自行管理。在短时间内,地方政府长久形成的思维模式——注重经济发展、淡漠环境保护,是不会改变的,对于环境保护管理,还是沿用原来的模式,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这样一来,各种环保法规只是属于纸上谈兵,一纸空文而已。我国环境恶化的情况还在继续,而得不到遏制,尽管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会逐渐提升,但生活环境状况质量却每况愈下,越来越恶劣。
2.加强和提高环保部门人员的管理及其业务水平
对于环境保护部门人员的管理要不断加强,高素质的环保专业人员是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将危害减至最低的主力军,要不断吸收他们进入环保队伍,同时,把那些不称职的人员如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等,从环保队伍中开除。由于工作失误,而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的人员,一定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加大这方面的处罚力度,“杀一儆百”。加强对环境质量监测的监督力度,使其给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真实的监测数据。
另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加大力度,对环境应急中心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在遇到紧急事故发生时,能立即提出正确的事故处置举措和建议,将污染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避免污染影响扩大化。
3.加大突发环境污染监测设备的研发和普及力度
目前,我国应急监测设备比较落后,监测水平比较低下。国外的先进技术可以为我所用,正所谓洋为中用,我们可以拿来借鉴并加以吸收,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加以利用。同时,政府应加大对监测设备生产企业的鼓励与支持,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和生产能力;加大对市、县级监测站的投资建设,加大对应急监测人员进行培训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其业务水平,提高其应急监测能力。一旦突发事故出现,市县级监测站能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并能及时准确地判断并上报污染物的具体情况,如其类型、浓度等,提供准确的污染信息,为事故处理单位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提供有利的条件,进而能缩小事故的影响范围、减少受事故影响人员的数量,使污染事故尽快得到合理处理。
四、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环境安全领域的隐患逐渐增加,突发环境安全事故有上升的趋势,环境污染尤其突出。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往往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以至于在这方面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如预防体制不完善、管理组织机构建设部健全、监测力度不够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如健全管理监测机制、改革管理体制,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加强对监测设备研发的投入及知识普及。
参考文献
[1]刘洪喜.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措施探讨[J].污染防治技术,2011,(06).
[2]黄娟,邵超峰,张余.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若干问题探讨[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8,( 03).
[3]史军政.关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与监测[J].北方环境,2011,(04).
[4]闫涛.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管理对策[J].环境经济,2006,(03).
[5]郑福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