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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都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人民,要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收入已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同时寻求社会保障工作的新突破,也是关注民生,执政为民的体现,更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举措。为此,对我区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思考。
一、我区农村社会保障现状
我区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由农村(城镇)低保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五保”制度、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扶贫救济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构成。
1、农村(城镇)低保制度。这是由区、财政共同出资建立,解决无劳动能力、无收入的农村贫困家庭的困难的制度安排,使他们拥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从今年5月1日起,我区城镇低保保障标准上调至44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2540元/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上调到50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上调至3500元/年,确保困难群众衣食无忧,努力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1-6月份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00万元、五保供养补助 46万元、医疗救助金84万元,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为主导,主要是以大病统筹为主,解决农村群众看不起病,因病致贫的困难。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去年的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预算安排到位。我区新农合参合人数65,422人,城镇居民医疗参保人数111,116人,区级财政补助资金556万元已在6月底前拨付到位。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目的是解决城镇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和无保障非职工居民看病贵,因病返贫的问题,目前正在我处逐步推开。
4、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实施时间长,制度稳定成熟,是我国以法规形式强制征缴的保险之一。2014年,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人数达到26,547人,综合参保率达到100%,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13,499人,养老金发放率100%。足额落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落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资金1,63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141万元,本级配套171万元,征缴资金318万元;支出787万元,为推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几年的推广,我区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保障体系,在帮助农民抵御风险,保障农民和城市居民生活,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处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不少的问题。
一是保障水平较低,保障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是资金筹措困难,政府财政投入较少,群众观望情绪较重,不愿缴费;
三是制度不稳定,政出多门,缺少法律支持,以及各种制度的互相冲突和无法衔接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推广和建立。
二、以三项制度为突破 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一是巩固提高“五保”制度。该项制度是我国实行较早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该项制度覆盖面较广,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一是要按照政策规定,重新核定五保对象和供养标准,对符合供养标准的应保而未保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政府每年按照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适当提高供养标准,以保证五保人员不低于一般生活水平;二是加强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敬老院建设,可采取政府建设、民间兴办、政府民间共建等多种形式,改善敬老院软硬件设施。也可通过社会捐赠和向上争取资金,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增加集中供养人数。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的来临,许多有子女无法照顾的老人,也将被吸引到敬老院,这样就能带动院办经济的兴起,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就能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是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于该项制度是以市、区为主导,有一定的参保标准。虽然如此,但我处应实行人性化管理,对那些确实因病、因灾、因教致贫而又不太符合标准的家庭,接纳进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实行动态管理,达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从而使该项制度真正起到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的目的。而不能变成福利,只进不出,这就需要我们做过细的工作和克服畏难情绪。
三是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制度。首先确定切合实际的合作医疗范围,这是完善和发展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全面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制度,逐步提高大病补助标准,重点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和人员的困难,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加大门诊费用的补偿额度,提高参保受益面,以此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主动性;其次,多渠道解决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资金,一方面政府加大投入,目前在合疗上政府已成投资主导方,有条件的也可加大投入,减少对居民酬资的依赖,也可发动社会力量,多渠道融资;目前居民医保推广工作,人们认识尚未到位,有一定的难度,但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接受的过程,第三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社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医务人员的技能培训,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可将计生与卫生服务功能合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建立适应居民需求的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整合各种政策资源 建立统一的服务体系
目前,社会保障政出多门,有民政、计生、卫生、劳动等多个部门,由部门自行规定,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普遍缺乏立法支持。所以,首先是要整合各种政策资源,这是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当务之急,也是消除居民参加社会保障不可靠想法的良药,更是在群众中树立诚信政府的必然举措。当然这是上级政府考虑的问题,但却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验与教训的总结;其次健全社会保障工作服务体系,在整合劳动、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力量基础上,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
一、我区农村社会保障现状
我区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由农村(城镇)低保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五保”制度、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扶贫救济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构成。
1、农村(城镇)低保制度。这是由区、财政共同出资建立,解决无劳动能力、无收入的农村贫困家庭的困难的制度安排,使他们拥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从今年5月1日起,我区城镇低保保障标准上调至44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2540元/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上调到50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上调至3500元/年,确保困难群众衣食无忧,努力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1-6月份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00万元、五保供养补助 46万元、医疗救助金84万元,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为主导,主要是以大病统筹为主,解决农村群众看不起病,因病致贫的困难。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去年的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预算安排到位。我区新农合参合人数65,422人,城镇居民医疗参保人数111,116人,区级财政补助资金556万元已在6月底前拨付到位。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目的是解决城镇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和无保障非职工居民看病贵,因病返贫的问题,目前正在我处逐步推开。
4、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实施时间长,制度稳定成熟,是我国以法规形式强制征缴的保险之一。2014年,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人数达到26,547人,综合参保率达到100%,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13,499人,养老金发放率100%。足额落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落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资金1,63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141万元,本级配套171万元,征缴资金318万元;支出787万元,为推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几年的推广,我区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保障体系,在帮助农民抵御风险,保障农民和城市居民生活,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处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不少的问题。
一是保障水平较低,保障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是资金筹措困难,政府财政投入较少,群众观望情绪较重,不愿缴费;
三是制度不稳定,政出多门,缺少法律支持,以及各种制度的互相冲突和无法衔接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推广和建立。
二、以三项制度为突破 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一是巩固提高“五保”制度。该项制度是我国实行较早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该项制度覆盖面较广,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一是要按照政策规定,重新核定五保对象和供养标准,对符合供养标准的应保而未保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政府每年按照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适当提高供养标准,以保证五保人员不低于一般生活水平;二是加强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敬老院建设,可采取政府建设、民间兴办、政府民间共建等多种形式,改善敬老院软硬件设施。也可通过社会捐赠和向上争取资金,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增加集中供养人数。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的来临,许多有子女无法照顾的老人,也将被吸引到敬老院,这样就能带动院办经济的兴起,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就能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是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于该项制度是以市、区为主导,有一定的参保标准。虽然如此,但我处应实行人性化管理,对那些确实因病、因灾、因教致贫而又不太符合标准的家庭,接纳进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实行动态管理,达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从而使该项制度真正起到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的目的。而不能变成福利,只进不出,这就需要我们做过细的工作和克服畏难情绪。
三是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制度。首先确定切合实际的合作医疗范围,这是完善和发展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全面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制度,逐步提高大病补助标准,重点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和人员的困难,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加大门诊费用的补偿额度,提高参保受益面,以此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主动性;其次,多渠道解决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资金,一方面政府加大投入,目前在合疗上政府已成投资主导方,有条件的也可加大投入,减少对居民酬资的依赖,也可发动社会力量,多渠道融资;目前居民医保推广工作,人们认识尚未到位,有一定的难度,但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接受的过程,第三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社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医务人员的技能培训,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可将计生与卫生服务功能合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建立适应居民需求的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整合各种政策资源 建立统一的服务体系
目前,社会保障政出多门,有民政、计生、卫生、劳动等多个部门,由部门自行规定,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普遍缺乏立法支持。所以,首先是要整合各种政策资源,这是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当务之急,也是消除居民参加社会保障不可靠想法的良药,更是在群众中树立诚信政府的必然举措。当然这是上级政府考虑的问题,但却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验与教训的总结;其次健全社会保障工作服务体系,在整合劳动、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力量基础上,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