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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是法律冲突的一个重要情形,而在现实社会中,为了公共利益的实现,个人利益往往会受到一定的损害。在数字图书馆的发展过程中,它满足了广大民众的信息需求,始终代表了广大用户的公共利益,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因此,有必要在数字图书馆所代表的大众公利与版权人个人私利之间寻求新的利益平衡,即对版权人进行适当的权利限制,把数字图书馆版权问题放在整体社会的高度上加以解决,形成数字图书馆版权社会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