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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一度淡出深圳居民视野的外来工医保制度,在广覆盖医保设计思想驱动下,重又升级为造福一方打工仔的医保模式。
“布吉模式”:20年的探索
“布吉模式”是深圳市布吉镇一项实施了20年的基层医疗保险制度。这项保险措施主要针对的是外来务工人员。但这项制度不久前却一度几乎退出历史舞台,成为人们心中怀恋的美好记忆。
布吉镇位于深圳北部,号称“深圳第一镇”。1984年,特区外来务工人员逐渐增多,为保障他们对基本医疗的需求,布吉镇工业区一工厂开始和布吉镇人民医院开展合作医疗,要求人民医院派驻医疗队进厂,为外来务工者建立初级医疗卫生保障。起初只有一两家工厂加入,后来整个工业区都参与进来了。
随着影响的扩大,镇人民医院先后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之后,布吉镇以镇政府的名义推广实施,并颁布了《布吉镇劳务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对用药范围作了具体规定:投保者门诊和住院费用在用药范围内的免费,对转诊到上一级医院的,按规定项目核实报销80%,报销金额年度累计不超过5万元。
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性,该项医保分半年期和一年期,一个保险年度为每年3月至次年2月。2003年度保费收入600多万元。费用由务工者和所在厂家分担(效益好的厂家可能全部负担),务工者最低每月交过1元,最高交过7元。年底根据支出情况调整下一年用药目录和收费标准,如有盈余,下年用药范围就宽些,医保费也低些,如:2002年是7元,因有所剩余,2003年降为每月6.6元,全年不到80元。这项措施受到务工者的普遍欢迎,2003年参保人数达10多万人次。
外来工杨宗全是布吉镇某机床厂工人,他曾于2003年6月28日到指定的五家医院之一的罗岗医院门诊输液,他就是凭借那张编号为0095096的“布吉镇劳务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证”就诊的,“就诊只要交纳挂号费,其他都不用费心。”如果住院,也可以报销90%,在深圳市人民医院等上一级医院就医,按规定报销80%。杨宗全对这项医疗保险很是满意,“给我一种家的温暖,使我们不用到那些黑诊所去看病”。
成本低廉的互助合作
布吉镇初保办副主任黄海涛说,“布吉模式”开始是一种统筹医疗,带有互助合作性质,主要考虑到外来务工者没有当地户口,不享受医疗保障,用人单位为每位外来务工者投保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时具有一定的人文关怀色彩。
20世纪90年代中期,布吉镇专门成立了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由镇长任主任,领导协调该项工作,并成立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管理该项基金。布吉镇医保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通过10多年的摸索,积累了很多经验,到1995年就比较完善了。定点医院也由初期的镇人民医院发展到全镇五所二级医院。该镇还建立了30多家进驻企业和社区的健康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据介绍,这种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模式已经覆盖到布古镇的每一个角落。
2003年7月,深圳市颁布《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深圳市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这意味着所有外来劳务人员只能参加深圳市社保局的医疗保险,“布吉模式”将被取代。但仅投保大病(住院医疗保险),每人每月就需22元,一年期260多元。外来务工者每月工资多不足千元,且以青壮年为主,平时患的主要是头痛脑热胃疼等一般性疾病,故参保积极性不高。
过去,因有“布吉模式”的医保措施,“黑诊所”很少。去年取消这项医保措施以来,在劳务工密集的布吉镇罗岗工业区周围,“黑诊所”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带来了不少隐患。
专家呼吁:“布吉模式”值得推广
长期关注我国医保问题的北大孙东东教授,曾于2003年下半年自费到布吉专门调研此事。“布吉模式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他说,“布吉镇根据本镇具体情况探索出的这种民办公助、低水平广覆盖、因地制宜解决外来务工者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模式,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专门研究社会保障和医学社会学的清华大学副教授裴晓梅说,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各地区都不一致,而医疗与当地经济和人们收支密切相关。希冀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完全执行完全一样的医保措施,并非实事求是的态度。她认为,不管如何,一项措施能坚持20年,定有其合理性和可取之处。
“布吉模式”最终升级
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劳务工合作医疗的“布吉模式”最终升级为“深圳模式”。5月下旬,《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出台。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深圳市劳动局”)局长管林根表示,这标志着全国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办法正式诞生,并将在深圳全面推广。为解决劳务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深圳市劳动局2004年11月率专题调研组,到龙岗区布吉街道调研,劳务工合作医疗的“布吉模式”首次被发掘和提升。布吉当时的做法是:每人每月6.6元,由用人单位缴交,投保者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在合作医疗用药范围内免费;转诊到上一级医院的,按规定项目核实报销80%;年度报销金额累计不超过5万元。
在对“布吉模式”进行不断完善后,深圳随即在全市进行试点。一年多来,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的企业共6524家,人数达133.8万人。
随着《办法》的正式出台,曾经的劳务工合作医疗被最终定名为“劳务工医疗保险”,将在深圳全面推广。在19日深圳市劳动局举办的推广动员大会上提出的目标是:今年,劳务工医疗保险扩面至300万人,到2010年,其覆盖率在深圳要超过80%。
据了解,劳务工医疗保险开始全面推广后,覆盖范围将扩大到所有企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工;参保者可以在绑定医院下设的所有定点社区康复中心或社区医疗服务站就医;同时,参保劳务工的门诊和住院医疗待遇都将得到明显提高。经调整之后,其门诊费用报销率将由现在的75%提高到79%,住院费用报销率将由现在的35%提高到62%左右。
此外,《办法》在企业是否参保方面的规定带有明显的强制色彩。《办法》规定,企业不参保,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交的劳务工医疗保险费不得补交,未缴费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门诊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支付。”
“布吉模式”:20年的探索
“布吉模式”是深圳市布吉镇一项实施了20年的基层医疗保险制度。这项保险措施主要针对的是外来务工人员。但这项制度不久前却一度几乎退出历史舞台,成为人们心中怀恋的美好记忆。
布吉镇位于深圳北部,号称“深圳第一镇”。1984年,特区外来务工人员逐渐增多,为保障他们对基本医疗的需求,布吉镇工业区一工厂开始和布吉镇人民医院开展合作医疗,要求人民医院派驻医疗队进厂,为外来务工者建立初级医疗卫生保障。起初只有一两家工厂加入,后来整个工业区都参与进来了。
随着影响的扩大,镇人民医院先后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之后,布吉镇以镇政府的名义推广实施,并颁布了《布吉镇劳务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对用药范围作了具体规定:投保者门诊和住院费用在用药范围内的免费,对转诊到上一级医院的,按规定项目核实报销80%,报销金额年度累计不超过5万元。
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性,该项医保分半年期和一年期,一个保险年度为每年3月至次年2月。2003年度保费收入600多万元。费用由务工者和所在厂家分担(效益好的厂家可能全部负担),务工者最低每月交过1元,最高交过7元。年底根据支出情况调整下一年用药目录和收费标准,如有盈余,下年用药范围就宽些,医保费也低些,如:2002年是7元,因有所剩余,2003年降为每月6.6元,全年不到80元。这项措施受到务工者的普遍欢迎,2003年参保人数达10多万人次。
外来工杨宗全是布吉镇某机床厂工人,他曾于2003年6月28日到指定的五家医院之一的罗岗医院门诊输液,他就是凭借那张编号为0095096的“布吉镇劳务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证”就诊的,“就诊只要交纳挂号费,其他都不用费心。”如果住院,也可以报销90%,在深圳市人民医院等上一级医院就医,按规定报销80%。杨宗全对这项医疗保险很是满意,“给我一种家的温暖,使我们不用到那些黑诊所去看病”。
成本低廉的互助合作
布吉镇初保办副主任黄海涛说,“布吉模式”开始是一种统筹医疗,带有互助合作性质,主要考虑到外来务工者没有当地户口,不享受医疗保障,用人单位为每位外来务工者投保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时具有一定的人文关怀色彩。
20世纪90年代中期,布吉镇专门成立了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由镇长任主任,领导协调该项工作,并成立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管理该项基金。布吉镇医保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通过10多年的摸索,积累了很多经验,到1995年就比较完善了。定点医院也由初期的镇人民医院发展到全镇五所二级医院。该镇还建立了30多家进驻企业和社区的健康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据介绍,这种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模式已经覆盖到布古镇的每一个角落。
2003年7月,深圳市颁布《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深圳市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这意味着所有外来劳务人员只能参加深圳市社保局的医疗保险,“布吉模式”将被取代。但仅投保大病(住院医疗保险),每人每月就需22元,一年期260多元。外来务工者每月工资多不足千元,且以青壮年为主,平时患的主要是头痛脑热胃疼等一般性疾病,故参保积极性不高。
过去,因有“布吉模式”的医保措施,“黑诊所”很少。去年取消这项医保措施以来,在劳务工密集的布吉镇罗岗工业区周围,“黑诊所”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带来了不少隐患。
专家呼吁:“布吉模式”值得推广
长期关注我国医保问题的北大孙东东教授,曾于2003年下半年自费到布吉专门调研此事。“布吉模式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他说,“布吉镇根据本镇具体情况探索出的这种民办公助、低水平广覆盖、因地制宜解决外来务工者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模式,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专门研究社会保障和医学社会学的清华大学副教授裴晓梅说,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各地区都不一致,而医疗与当地经济和人们收支密切相关。希冀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完全执行完全一样的医保措施,并非实事求是的态度。她认为,不管如何,一项措施能坚持20年,定有其合理性和可取之处。
“布吉模式”最终升级
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劳务工合作医疗的“布吉模式”最终升级为“深圳模式”。5月下旬,《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出台。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深圳市劳动局”)局长管林根表示,这标志着全国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办法正式诞生,并将在深圳全面推广。为解决劳务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深圳市劳动局2004年11月率专题调研组,到龙岗区布吉街道调研,劳务工合作医疗的“布吉模式”首次被发掘和提升。布吉当时的做法是:每人每月6.6元,由用人单位缴交,投保者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在合作医疗用药范围内免费;转诊到上一级医院的,按规定项目核实报销80%;年度报销金额累计不超过5万元。
在对“布吉模式”进行不断完善后,深圳随即在全市进行试点。一年多来,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的企业共6524家,人数达133.8万人。
随着《办法》的正式出台,曾经的劳务工合作医疗被最终定名为“劳务工医疗保险”,将在深圳全面推广。在19日深圳市劳动局举办的推广动员大会上提出的目标是:今年,劳务工医疗保险扩面至300万人,到2010年,其覆盖率在深圳要超过80%。
据了解,劳务工医疗保险开始全面推广后,覆盖范围将扩大到所有企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工;参保者可以在绑定医院下设的所有定点社区康复中心或社区医疗服务站就医;同时,参保劳务工的门诊和住院医疗待遇都将得到明显提高。经调整之后,其门诊费用报销率将由现在的75%提高到79%,住院费用报销率将由现在的35%提高到62%左右。
此外,《办法》在企业是否参保方面的规定带有明显的强制色彩。《办法》规定,企业不参保,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交的劳务工医疗保险费不得补交,未缴费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门诊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