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增值税是我国重要税种之一,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法律和政策也在不斷完善。但在教学中,课本知识始终存在滞后于实际工作要求和现行政策的地方。高职院校是重点培养学生实操技能的摇篮,如何将实际常用的理论与操作联系,如何缩短学生进入社会的适应期,是每个学校每个教师一直探究的。
【关键词】教学模式 ; 实际情况 ;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图分类号】G5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7-0296-02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年初宣布,2014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国内增值税30850亿元,同比增长7.1%,扣除营改增转移收入因素后增长2.5%[1],占税收收入的29.73%。
2013年8月份起,营改增工作全面铺开,增值税大家庭又添加了新成员。截至2014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10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7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334万户。全年有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带来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减税89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增加,减税1020亿元。合计减税1918亿元,改革效应日益显现[2]。
关于增值税的修改和改革一直不断,但高校课本始终滞后于现行制度。有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缺乏主动,照本宣科地按照课本教授给学生,学生若没有主动学习新知识的意识,导致走出校门后觉得在学校所学和实际工作对不上。现将在增值税教学和实际存在的一些差距提出,希望对教学有所帮助。
本文主要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分析,文中提到的“增值税发票”除特别注明外均指增值税专用发票。
1.理论教学模式
1.1进项税额的确认
在课本和大量练习的案例中,学生常见到的是类似于这样的题型:
12月7日,从本溪钢铁公司购买原材料铁板100吨,单价2000元,增值税17%,货款通过银行电汇,原材料验收入库。证明业务发生的原始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见图1-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略)[3]。
课本有一段工作指导: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为三联,第一联是记账联,作为销售方确认收入的记账联。第二联为抵扣联,月末购买方将抵扣联拿到税务局认证,作为抵扣增值税的依据,平时单独特别保管,不得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装订到凭证中。第三联是发票联,一般纳税人采购材料、支付水费、电费等业务的书面证明,是购买方作为记账专用联。
此外,课本提供了银行付款凭证和原材料入库单(略),用以证明货款已经支付及原材料已经入库。
课本是这样分析的:
该笔经济业务发生后,引起企业资产要素与负债要素同时发生变化。
一方面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原材料入库单”,企业购买原材料,引起资产要素中的原材料项目增加200000元,应借记“原材料”账户;同时,作为一般纳税人,按照采购材料价款的17%支付增值税34000元,由卖方代收并代缴,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表示企业应尽义务的完成。另一方面分析“业务委托书”,企业委托银行电汇给本钢234000元,资产要素中的银行存款项目减少,应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于是便有了这样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铁板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银行存款234000
很多理论课本在后期计算“当期应交增值税额”时,直接就套用“上期留底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公式,算出当期应缴税额。
准则应用指南中这样写道:“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可见,课本的分析只是将准则应用指南复述,但实际工作中若是按课本分析去处理很容易出现工作失误。
1.2增值税发票的审核
从图1-1我们可以看到,课本的案例中提供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化模板,在授课过程中,大多数的教师讲解增值税发票,无非是让学生明白,在一个经济业务中,学生所在立场,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税额,以便快速地写出正确的会计分录,至于如何审核则几乎不会提及。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发票的审核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要审核的内容也比较多,就如,课本一直以“略”字代替的密码区的密码。
1.3增值税发票的开具
不管是大一的新生还是大三的老生,他们在课本和平时的练习、考试中,接触的绝大部分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知道一般纳税人所能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也会根据发票写出正确的会计分录,但是,几乎没有学生在离校前能了解或者接触过开具发票的系统,有的老师也不知道如何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以及抄报税。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在课本甚至是人才培养计划中都没有涉及,因为到目前为止,这方面的知识在教学内容上还是空白的。
2.实际工作操作
2.1进项税额的确认
虽然课本在“工作指导中”提示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为抵扣联,月末购买方将抵扣联拿到税务局认证,作为抵扣增值税的依据”,但在后面的分析和期末的计算中并告知学生如何确认进项税额。实际工作中增值税专用发票要经过认证,才会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用以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的,以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认证是一件简单的工作,企业可以在办公室认证,也可到办税大厅认证。这一工作环节在《企业纳税实务》课程中会有所涉及,但在我校并非是所有专业的学生都会修这门课。如果在普修的专业基础课程中未告知学生,在以后的课程中学生又未接触到,那么在学生初入会计领域工作之时很可能会遗漏认证这一步,造成工作上的失误。
2.2增值税发票的审核 密码区是增值税发票重点审核内容之一,因为密码区的密码记载了发票的所有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共七项。密码一旦有不符规定的地方,发票所记载的进项便不能进行抵扣。例如,密码超出密码区。
根据国税局“专用发票应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5]的规定,发票信息所形成的密码不应超出密码区。一旦超出,便不可抵扣这张发票所记载的进项税额。在工作中有的会计在扫描认证不过的情况下会选择手工录入的方式强行通过认证,如果在税务稽查时发现,那之前已被抵扣的进项税便要转出,还要缴纳相应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将被罚款。2011年在上海、陕西和深圳三地部分行业试运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这个项目是在不改变现有防伪税控系统密码体系前提下,采用数字密码和二维码技术,利用存储更多信息量的二维码替代原来的84位和108位字符密文,在加密发票七要素信息的基础上实现了对购买方企业名称、销售方企业名称、货物名称、单位和数量等信息的加密、报税采集和解密认证功能[6](如图2-1)。
这种密码就排除了手工录入的可能。如果试行成功,全国全面铺开,那么密码区的检查将会更加重要。
除此之外,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以及发票的代码、号码、开票时间以及所盖的章等都是审核的内容,但是这些课本都是没有的。教师在备课过程中需要查询相关信息,以便传授给学生完整的知识,让学生能够在日后的工作中减少失误。
2.3增值税发票的开具
开具增值税发票是作为一名会计基本的工作技能。当然,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开票员,要经航天金税公司关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相应的证书才有资格,但是如果学生在学校已经接触并了解这个工作程序,不管是对学生日后找工作增加竞争砝码还是企业减少人才培养成本都是有益而无害的。可喜的是在2014年下半年,我校的实训基地安装了防伪税控模拟系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便可投入使用。届时,对学生技能的培养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都将是一个大的提高。
3.理论教学与实践存在差异原因
会计理论和实际之间的差距不仅仅这些,例如已经全面铺开的“营改增”,现用的课本可能都未提及,呈现的还是旧的知识和规定,等等。这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专业,实践教学是重要一环。高校的教师大部分的时间都放在了教学和科研上,就算之前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由于会计准则和政策会随着现实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会计知识也会随之改变。此外相应操作软件系统的升级或更新等原因,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已不能适应一直在改变的工作环境。另外,新的教学设备和软件的投入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金的缺乏也是制约因素之一。
4.应对建议
4.1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储备
要想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教师首先要有这样的能力。面对一直变化的环境,高校教师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專业理论和实践技能,紧密联系企业,及时了解企业会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弥补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才能有针对性地通过自学、兼职等方式提高自身的教学和实际工作水平。
4.2校企合作编写教材
学校针对形势对每届学生都有不同的人才培养计划,但是要能按照职业岗位工作过程设置和讲授课程,往往要用到真实的或模拟真实的教学材料组织学生学习和实训。为提高教学效果,高职院校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合作编写融合了会计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教材,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培养。
4.3引进企业人才
引进企业中实践经验丰富的会计工作者作为兼职教师参与校内实训教学,多开展集体备课,让本校教师与其共同讨论,以便及时了解现行政策和实际操作情况,授予学生实际可用的知识和技能。
4.4硬件的支持
教师在积极提高自身的教学和技能水平的同时,还要学校方面积极引进新的软件设备,为教师教学提供相应的硬件支持,甚至可以和相关的软件公司合作,在校就培训学生某一方面的技能并颁发合格证书,让学生多一项技能多一些选择。
虽然新手进入企业,一般都会有前辈引领一段时间,但是作为教师也不能排除有的学生出去是要自己从头开始的,因此,对于会计的教学,需要在注重会计理论教学的同时,抓好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中将理论和实践紧密联系。只有这样才会提高会计专业的教学质量,为学生走向社会打好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2015-01-3015:18来源:财政部网站
[2]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2015-01-2816:00来源:新华社
[3]任延冬,禹阿平.新编基础会计(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
[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5]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6]国税发[2011]44号.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7]严明星.高职会计教学改革探索.经济研究导刊,2011(01)
【关键词】教学模式 ; 实际情况 ;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图分类号】G5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7-0296-02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年初宣布,2014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国内增值税30850亿元,同比增长7.1%,扣除营改增转移收入因素后增长2.5%[1],占税收收入的29.73%。
2013年8月份起,营改增工作全面铺开,增值税大家庭又添加了新成员。截至2014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10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7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334万户。全年有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带来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减税89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增加,减税1020亿元。合计减税1918亿元,改革效应日益显现[2]。
关于增值税的修改和改革一直不断,但高校课本始终滞后于现行制度。有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缺乏主动,照本宣科地按照课本教授给学生,学生若没有主动学习新知识的意识,导致走出校门后觉得在学校所学和实际工作对不上。现将在增值税教学和实际存在的一些差距提出,希望对教学有所帮助。
本文主要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分析,文中提到的“增值税发票”除特别注明外均指增值税专用发票。
1.理论教学模式
1.1进项税额的确认
在课本和大量练习的案例中,学生常见到的是类似于这样的题型:
12月7日,从本溪钢铁公司购买原材料铁板100吨,单价2000元,增值税17%,货款通过银行电汇,原材料验收入库。证明业务发生的原始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见图1-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略)[3]。
课本有一段工作指导: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为三联,第一联是记账联,作为销售方确认收入的记账联。第二联为抵扣联,月末购买方将抵扣联拿到税务局认证,作为抵扣增值税的依据,平时单独特别保管,不得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装订到凭证中。第三联是发票联,一般纳税人采购材料、支付水费、电费等业务的书面证明,是购买方作为记账专用联。
此外,课本提供了银行付款凭证和原材料入库单(略),用以证明货款已经支付及原材料已经入库。
课本是这样分析的:
该笔经济业务发生后,引起企业资产要素与负债要素同时发生变化。
一方面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原材料入库单”,企业购买原材料,引起资产要素中的原材料项目增加200000元,应借记“原材料”账户;同时,作为一般纳税人,按照采购材料价款的17%支付增值税34000元,由卖方代收并代缴,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表示企业应尽义务的完成。另一方面分析“业务委托书”,企业委托银行电汇给本钢234000元,资产要素中的银行存款项目减少,应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于是便有了这样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铁板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银行存款234000
很多理论课本在后期计算“当期应交增值税额”时,直接就套用“上期留底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公式,算出当期应缴税额。
准则应用指南中这样写道:“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可见,课本的分析只是将准则应用指南复述,但实际工作中若是按课本分析去处理很容易出现工作失误。
1.2增值税发票的审核
从图1-1我们可以看到,课本的案例中提供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化模板,在授课过程中,大多数的教师讲解增值税发票,无非是让学生明白,在一个经济业务中,学生所在立场,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税额,以便快速地写出正确的会计分录,至于如何审核则几乎不会提及。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发票的审核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要审核的内容也比较多,就如,课本一直以“略”字代替的密码区的密码。
1.3增值税发票的开具
不管是大一的新生还是大三的老生,他们在课本和平时的练习、考试中,接触的绝大部分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知道一般纳税人所能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也会根据发票写出正确的会计分录,但是,几乎没有学生在离校前能了解或者接触过开具发票的系统,有的老师也不知道如何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以及抄报税。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在课本甚至是人才培养计划中都没有涉及,因为到目前为止,这方面的知识在教学内容上还是空白的。
2.实际工作操作
2.1进项税额的确认
虽然课本在“工作指导中”提示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为抵扣联,月末购买方将抵扣联拿到税务局认证,作为抵扣增值税的依据”,但在后面的分析和期末的计算中并告知学生如何确认进项税额。实际工作中增值税专用发票要经过认证,才会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用以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的,以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认证是一件简单的工作,企业可以在办公室认证,也可到办税大厅认证。这一工作环节在《企业纳税实务》课程中会有所涉及,但在我校并非是所有专业的学生都会修这门课。如果在普修的专业基础课程中未告知学生,在以后的课程中学生又未接触到,那么在学生初入会计领域工作之时很可能会遗漏认证这一步,造成工作上的失误。
2.2增值税发票的审核 密码区是增值税发票重点审核内容之一,因为密码区的密码记载了发票的所有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共七项。密码一旦有不符规定的地方,发票所记载的进项便不能进行抵扣。例如,密码超出密码区。
根据国税局“专用发票应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5]的规定,发票信息所形成的密码不应超出密码区。一旦超出,便不可抵扣这张发票所记载的进项税额。在工作中有的会计在扫描认证不过的情况下会选择手工录入的方式强行通过认证,如果在税务稽查时发现,那之前已被抵扣的进项税便要转出,还要缴纳相应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将被罚款。2011年在上海、陕西和深圳三地部分行业试运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这个项目是在不改变现有防伪税控系统密码体系前提下,采用数字密码和二维码技术,利用存储更多信息量的二维码替代原来的84位和108位字符密文,在加密发票七要素信息的基础上实现了对购买方企业名称、销售方企业名称、货物名称、单位和数量等信息的加密、报税采集和解密认证功能[6](如图2-1)。
这种密码就排除了手工录入的可能。如果试行成功,全国全面铺开,那么密码区的检查将会更加重要。
除此之外,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以及发票的代码、号码、开票时间以及所盖的章等都是审核的内容,但是这些课本都是没有的。教师在备课过程中需要查询相关信息,以便传授给学生完整的知识,让学生能够在日后的工作中减少失误。
2.3增值税发票的开具
开具增值税发票是作为一名会计基本的工作技能。当然,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开票员,要经航天金税公司关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相应的证书才有资格,但是如果学生在学校已经接触并了解这个工作程序,不管是对学生日后找工作增加竞争砝码还是企业减少人才培养成本都是有益而无害的。可喜的是在2014年下半年,我校的实训基地安装了防伪税控模拟系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便可投入使用。届时,对学生技能的培养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都将是一个大的提高。
3.理论教学与实践存在差异原因
会计理论和实际之间的差距不仅仅这些,例如已经全面铺开的“营改增”,现用的课本可能都未提及,呈现的还是旧的知识和规定,等等。这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专业,实践教学是重要一环。高校的教师大部分的时间都放在了教学和科研上,就算之前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由于会计准则和政策会随着现实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会计知识也会随之改变。此外相应操作软件系统的升级或更新等原因,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已不能适应一直在改变的工作环境。另外,新的教学设备和软件的投入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金的缺乏也是制约因素之一。
4.应对建议
4.1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储备
要想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教师首先要有这样的能力。面对一直变化的环境,高校教师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專业理论和实践技能,紧密联系企业,及时了解企业会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弥补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才能有针对性地通过自学、兼职等方式提高自身的教学和实际工作水平。
4.2校企合作编写教材
学校针对形势对每届学生都有不同的人才培养计划,但是要能按照职业岗位工作过程设置和讲授课程,往往要用到真实的或模拟真实的教学材料组织学生学习和实训。为提高教学效果,高职院校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合作编写融合了会计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教材,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培养。
4.3引进企业人才
引进企业中实践经验丰富的会计工作者作为兼职教师参与校内实训教学,多开展集体备课,让本校教师与其共同讨论,以便及时了解现行政策和实际操作情况,授予学生实际可用的知识和技能。
4.4硬件的支持
教师在积极提高自身的教学和技能水平的同时,还要学校方面积极引进新的软件设备,为教师教学提供相应的硬件支持,甚至可以和相关的软件公司合作,在校就培训学生某一方面的技能并颁发合格证书,让学生多一项技能多一些选择。
虽然新手进入企业,一般都会有前辈引领一段时间,但是作为教师也不能排除有的学生出去是要自己从头开始的,因此,对于会计的教学,需要在注重会计理论教学的同时,抓好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中将理论和实践紧密联系。只有这样才会提高会计专业的教学质量,为学生走向社会打好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2015-01-3015:18来源:财政部网站
[2]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2015-01-2816:00来源:新华社
[3]任延冬,禹阿平.新编基础会计(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
[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5]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6]国税发[2011]44号.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7]严明星.高职会计教学改革探索.经济研究导刊,2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