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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政办函(2018]5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高等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全省高等学校申报的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进行了评审、公示。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授予“首创教育教学质量实时监测大数据平台,科学评教,精准服务,提质增效”等43项成果为陕西省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